
| 真誠悔改的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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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志下6:24-27》你的民以色列若得罪你,敗在仇敵面前,又回心轉意承認你的名,在這殿裡向你祈求禱告,求你從天上垂聽,赦免你民以色列的罪,使他們歸回你賜給他們和他們列祖之地。你的民因得罪你,你懲罰他們,使天閉塞不下雨,他們若向此處禱告,承認你的名,離開他們的罪,求你在天上垂聽,赦免你僕人和你民以色列的罪,將當行的善道指教他們,且降雨在你的地,就是你賜給你民為業之地。
雖然所羅門知道神曾應許要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但前題是他的子孫必須謹慎自己的行為,遵守神的律法,如果他們離開神,仍會面對國破家亡的命運,這是所羅門所知道的。多給誰向誰多取,多託誰向誰多要,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這是神一貫的原則。但神的應許也沒落空,以色列在亡國二千多年後復國,而神的兒子,又是大衛的子孫耶穌基督來,應驗了神給大衛的應許。
因此所羅門預先為這光景禱告,若一日以色列人國破家亡,他們悔改回轉祈求神,求神憐憫他們,讓他們得以回歸故土。歷代志成書時這些事都已發生,以色列人不知警醒,所羅門一語成讖,但是他們有沒有悔不當初?
許多難處並非無妄之災,是從得罪神開始。你凡事順利,不覺得有什麼必需有求於神,就放鬆警覺,只顧經營自己的小資生活,忘了我們是神的選民,我們在世上有代表神的責任,神就用一些難處來提醒我們。所以當我們面對難處,雖然找不到直接原因,不覺得自己有錯,反覺得自己很無辜,我們仍需反省,我們對神如何,是否失去起初熱切愛主的心,是否仍在服事的行列裡。
所羅門祈求,若以色列人在得罪神以後回心轉意,承認神的名和離開他們的罪,求神垂聽他們的禱告,赦免他們,可見赦免並非理所當然。真誠的悔改包含回心轉意,承認神的主權,和離開罪惡。而即使如此,所羅門仍求神垂聽他們的禱告。我們常把神的赦免看作等閒,隨意得罪神,然後隨隨便便求神赦免,這樣神就不會追究我們的罪嗎?法律尚且在乎罪犯是否懊悔自責,神有恩典,他說:『憂傷痛悔的心,祂必不輕看。』你有為罪,為得罪神而憂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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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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