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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13 章 3 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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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

神在地上設立政府制度有個最主要的功用,就是刑罰惡人。這也是在羅馬書12章末了,保羅勸信徒不要為自己伸冤的原因,因為主必為我們伸冤,方式就是藉著政府的力量來維持社會秩序,推行社會公義。所以保羅說我們只要行善就不要懼怕地上的政權,就算有一天我們真正要為義而受苦,也深信神至終必向我們施行拯救。神的心意乃是要教會做一個燈塔,而不是做一個象牙塔。

教會需要在現今的世代裡為主積極做見證。我們常說神是愛,但別人怎能體會神的愛呢?他連上帝在哪裡都不知道。除非我們能開始付上捨己的代價去愛別人。我們常說神是光,要照亮世上的黑暗,但別人怎麼知道自己在黑暗裡?怎麼知道他需要神的光?不是光憑我們說教,越說他是罪人,他就越發不信,除非他在我們身上看見光明的見證。所謂「光明的見證」不是我們頭上要有聖人的光圈,而是我們能遠離罪惡而行善。

聖經中不但提到耶穌是世上的光,耶穌也說其實你們就是世上的光,所以不要以為發光是神的事,我們生活在地上,就有責任用主的光,來影響這個黑暗世代。最基本的一件事,就是把信仰帶進我們生活當中。我們常在教會裡面聽的是一套,可是做出來卻是另外一套,難怪沒有辦法來影響生活周圍的人。你不要以為神的話語很難明白,很多人查經越解釋越迷糊,其實聖經早已經清楚告訴我們,神要我們所做的是什麼,我們就照著去遵行,就會明白神的話。

所謂查經不是意見發表會,也不是神學研討大會,查經就是查看神要我們做什麼,查了就去做,這才是查經的目的。願主更多來幫助我們,能主動積極用行善的見證來影響這個世界,因為如果我們不主動,這個世界就主動來影響我們。


與劉彤牧師同心禱告
親愛的主,求你幫助我們,在每天生活中能夠為你做榮美的見證,讓人可以從我們身上看見光明的見證、愛的見證,好讓生活周圍的人因著我們的順從,可被吸引到你的面前。感謝禱告奉耶穌得勝的名祈求,阿們!


本文作者為矽谷生命河靈糧堂劉彤牧師,蒙允轉載 【關於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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