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家庭關係:家族親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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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菜種靈修日誌2014.6.13
「女兒啊,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我實在是你一個至近的親屬,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你今夜在這?住宿,明早他若肯為你盡親屬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為你盡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路得記三:11-13)
波阿斯回應路得的請求,但他也遵守律法的規範;他發誓一定會盡親屬的「本分」。
本分是當行之本、當盡之責,家族親戚彼此照顧,需要做到「盡本分」;在規範之下,承擔當負的責任,盡自己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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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為夏忠堅牧師 (中華基督教福音協進會/中華基督教救助協會秘書長),蒙允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