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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與慈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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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1979年諾貝爾和平獎的德蕾莎修女,一生以服務窮人中的窮人為志,向成千萬苦難的人,獻出了愛心,但從不主張,受助與否要與宗教掛勾。
她在印度加爾各答創辦的垂死之家,病人逝世時,一律按各自宗教信仰的儀式辦葬禮。如進入垂死之家時已無法言語,不知其宗教信仰的,一律按印度教儀式辦理,因為進入垂死之家的人,多數是信仰印度教的印度人。由此可見德蕾莎修女對慈善工作與受助者的信仰是截然分開與尊重的。
關於這一點德蕾莎修女有更動人的描述,她告訴修女們說,在行慈善工作時,不可要求受助者改變信仰。因為如必信天主教為條件,受助者就會面臨背叛自己的信仰,或放棄可獲得支助的痛苦。倘若我們自己遇到這種情形,我們心中不是也很難過掙扎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慈善與宗教信仰,究應保持何種關係,德蕾莎修女之所言,應是所有宗教團體在辦慈善工作時,都應慎重參考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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