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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與慈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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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地慈善工作,總見宗教團體的踴躍投入,幾千年來幾乎都是如此,這與各個宗教都標榜愛,愛是宗教的重要特質有密切關係。
但宗教機構行愛,是否要與信仰掛勾,例如受助者是否必須是該宗教的信徒,或信徒優先,或用各種方法,包括教育,對受助者洗腦,使成為信徒。凡此種種是否與宗教的大愛有些抵觸,均不無商討餘地。
在緬甸有佛教辦的學校,每天有半小時佛經課,小學三年級以下學生,用唱、背的,四年級以上開始教讀經。
有基督教辦的學校,每星期有一堂聖經課,星期天有主日學,星期三清晨有半小時早禱會。學校常以學生從不信變成信徒的人數,衡量辦學是否達成宣教目的。
早年在台灣天主教發麵粉,吸引人來聽道、信教,效果不彰,且被戲稱是「麵粉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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