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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幫助乞討的兒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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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年利用春節假期,去印度加爾各答,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德蕾莎修女 (Mother Teresa) 創辦的「垂死之家」當志工,收穫多,感慨也多。
貧民窟及街上許多孩子戲耍,遇有外國人來,就伸手乞討,給一個就會有一群孩子來圍著妳。
接待我們的人一再警告我們絕對不能給他們任何東西,包括錢在內,否則不僅是無法脫身,而且會有許多後遺症。
貧困家庭常不讓孩子去上學,而要他們上街乞討,乞討所得可能比家長每日打臨工的工資還高。
有個慈善基金會在加爾各答,利用公立學校下午四點鐘放學後,借用其教室辦「街童學校」免費讓窮苦孩子上課,但學生不來,原因是損失了乞討所得。學校改變策略,來上學的供應制服,且供晚餐,這樣才有學生。
最惡劣的狀況,有些黑心人,收留孤兒,故意使其斷手斷腳成為殘廢,爭取同情,利於乞討,乞討所得全歸幕後黑手。
看到這些狀況,我們只好強忍蠢蠢欲動的憐憫之心,不施捨任何東西。
孩童都是可愛的,雖然午餐不知在那裡,他們還是玩得很可愛,但是對他們的遭遇卻無能為力,即使我們願意不計後果施捨,也不能有多大幫助。
遇到這種狀況,內心十分交戰,心生憤恨,恨那些貪官污吏及無能官員使國家無法前進,以致人民受苦;恨許多為富不仁的人,對窮人不但不施援手,且壓榨勞工,賺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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