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家庭關係:牽手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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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關係:牽手一生》
芥菜種靈修日誌2014.5.22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虧負。」(歌林多前書七:3-5)
丈夫與妻子二人成為一體,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儂我儂,忒煞情多。哪裡還能各自獨立自主、自作主張?
夫妻相互當盡本分、負責任,不可彼此虧負。夫妻生同一個衾,死同一個槨;牽手一生,直到天堂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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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為夏忠堅牧師 (中華基督教福音協進會/中華基督教救助協會秘書長),蒙允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