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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申律法回到應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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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句:如今我將這地擺在你們面前;你們要進去得這地,就是耶和華向你們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賜給他們和他們後裔為業之地。(申命記1章8節) 重申律法回到應許 摩西臨終前於約旦河東以講道的方式重申律法,要求第二代聖民回返應許,以能承受應許之地。希伯來文聖經取用全書開頭詞彙「這些話語」作為申命記書名,希臘文舊約七十士譯本則將此書定名為「第二份律法」(Deuteronomy;17:18),英譯本沿用之;和合本將此書命名為申命記,顯明重申律法之意。 一、十一天卻耗四十年(1-5節) 本段經文為全書序言,顯出進迦南旅程,因聖民悖逆,而耗掉了四十年。從何烈山脈的西乃山起,經西珥山到加低斯巴尼亞,原本只要十一天路程,但當摩西在摩押曠野重申律法,要求聖民得地為業時,卻已是出埃及的第四十年十一月初一了。原可迅速完成的使命,於曠野第一代生命耗盡後,才能去實踐,真令人惋惜! 二、逗留足夠即刻前往(6-8節) 以色列民在這山上逗留(住)的日子夠了,因而應即刻起行轉到上帝所應許的地去—就是河西山居者(亞摩利人)之地,包括縱谷(亞拉巴)、山地、低原(士非拉)、南地(尼革夫),和沿海一帶迦南人的地,並黎巴嫩山又到幼發拉底大河之地。因上帝曾將這些地方賜給應許之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後裔;應許之民理應住在應許之地。 三、組織管理早已確立(9-18節) 離開埃及的二百萬應許之民並非一盤散沙,因組織管理的辦法,早已在四十年前由上帝啟示給第一代聖民。四十年來各支派首領、長老、夫長已依公平正義審理各類案件,因上帝乃最終的審判者。當第一代百姓在曠野倒下,第二代聖民應將上帝所賜的制度帶入應許之地,使公義正義得以延續。 默想/應用 簡單的屬靈功課,卻需耗盡長遠歲月才能學會,信徒應以此為鑒戒。 祈禱/行動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提醒我,應儘快學會祢所交付屬靈功課,我便能在去而不返之前,力量復原(詩39:13)。奉主耶穌的聖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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