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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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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此,祂教訓他們說:「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過三天復活。」(可8:31)

主耶穌說,身為基督、永生神的兒子,祂有四件事必須要完成:

首先,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主耶穌雖然是神的兒子,但祂還是自稱為人子,因為祂甘心成為人。「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2:6-7)

在福音書中,主耶穌共有65次用人子來稱呼祂自己,這與祂接受彼得稱祂為基督並不衝突。為了擔當世人的罪,祂必須受許多的苦,祂不逃避,反倒甘心受苦,顯明祂的愛和對天父旨意的順服。

第二,祂必須被長老、大祭司和文士棄絕。這三類人代表國家宗教領袖,是猶太人最高的宗教民事法庭,主耶穌要受到他們的審判。

第三,祂必須被殺,作世人的代罪羔羊。

第四,過三天祂必要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這是神確認祂身份和工作的明證。「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4:25)

~張西平
本文鏈結:http://ccmusa.org/devotion/devotion.aspx?id=tr20260721
網上轉貼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26年7-8月(中國信徒佈道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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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羊兒

從此,祂教訓他們說:「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過三天復活。」(可8:31)

發言日期:2026/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