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加入會員│會員登入│點數說明│網站地圖│聯絡我們 │奉獻支持 (尚未登入) 免費索取酷卡 9月25日 星期五
更多>>
 

服務列表
靈修
資訊
社群
知識
分享
遊戲
台灣聖經網
靈糧中心 線上奉獻
代禱信 登廣告


每日閱讀首頁 蘇老師時間 劉三講古 張牧師開講 每日親近神
林南禱告手冊 胡邵明牧師靈修 宣教日引 荒漠甘泉 慕安德烈
每日新眼光讀經 每日靈修小品 信心支票簿 湯新如牧師靈修 今日恩典365
奔向日出 黃牧師靈修 劉彤牧師靈修 芥菜種靈修日誌 活潑的生命
三讀三禱運動 英文靈修



">神的審判

←【前一篇】">遮蓋許多的罪

【下一篇】">愛與恨→

都歸一處,都是出於塵土,也都歸於塵土。(傳3:20)

所羅門不但指出神在人生命和人類歷史中的主權,他更相信神是審判人的神,稱人與獸都歸一處。一般世人豈不是看人與獸一樣,死如燈滅,沒有來生的嗎?他們也認為塵歸塵、土歸土,單以今生為要。連所羅門也說:「他身後的事誰能使他回來得見呢?」(22節)

故此,在今生受欺壓,人只能流淚,無人安慰。已死的豈不勝過還活著的?未曾生的豈不比已死的更強?其實,正因那欺壓者往往在今生得不到報應,更證明死後必有神公義的審判——這正是整本聖經的中心信息之一。

聖經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啟示錄更詳盡而明確地描述基督再來時的審判:「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20:11-15)

~陳明斌
本文鏈結:http://ccmusa.org/devotion/devotion.aspx?id=tr20260709
網上轉貼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26年7-8月(中國信徒佈道會)」。

網友回應
尚未登入,無法參與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