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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與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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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2:17)

信心要加上行為才得算為義嗎?不!雅各這裡強調行為,與因信稱義的真理毫無衝突。

雅各主張因信稱義,但他反對鬼魔式的信。鬼魔知道神存在,但這種理性上的同意與引致悔改的相信不同。鬼魔的信不能叫人得救。

雅各從未反對因信稱義。他引用並講明:「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23節)只是雅各把真信心必然引發的行動,與信心一起並論,進而作出結論:亞伯拉罕被算為義的信心,是藉獻以撒得以彰顯和見證出來。

雅各說:「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18節)不出於信心的行為,從來不能取悅神!行為必須源於信心,但信心卻不是源於行為!

故此,不是信心加上行為使人稱義;乃是罪人本著神的恩典、藉著信心,因此得以稱義。但是如果信心是真實、得救的信心,就必然會帶出行為作為證據。就如雅各用身體與靈魂作比喻,我們知道身體和靈魂兩者都是從神來的,不是人的工作!

~陳明斌
本文鏈結:http://ccmusa.org/devotion/devotion.aspx?id=tr20260602
網上轉貼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26年5-6月(中國信徒佈道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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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羊兒

就如雅各用身體與靈魂作比喻,我們知道身體和靈魂兩者都是從神來的,不是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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