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加入會員│會員登入│點數說明│網站地圖│聯絡我們 │奉獻支持 (尚未登入) 聖經工具 10月28日 星期三
更多>>
 

服務列表
靈修
資訊
社群
知識
分享
遊戲
台灣聖經網
靈糧中心 線上奉獻
代禱信 登廣告
🏝️ 功能島


每日閱讀首頁 蘇老師時間 劉三講古 張牧師開講 每日親近神
林南禱告手冊 胡邵明牧師靈修 宣教日引 荒漠甘泉 慕安德烈
每日新眼光讀經 每日靈修小品 信心支票簿 湯新如牧師靈修 今日恩典365
奔向日出 黃牧師靈修 劉彤牧師靈修 芥菜種靈修日誌 活潑的生命
三讀三禱運動 英文靈修



受苦的學校(荒漠甘泉 0719)

←【前一篇】荒漠甘泉 (20250718)

【下一篇】荒漠甘泉 (20250720)→

經文: 「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約十八11)

        親愛的讀者,你可知道說這句話,比平靜風和海、叫死人復活更偉大嗎?先知和使徒能行許多神蹟奇事,卻不能事事遵行忍受上帝的旨意。遵行忍受上帝的旨意是最高點信心,是基督人所能作到的最高一點。有時候你光明的希望遭了永久的毀滅;每天所背負的重擔永得不著輕減;當你渴望有充足的財力能使所愛的過些幸福舒適的生活時,反遭到了貧窮拮据;或者竟被身體上不治的病症捆鎖拘禁在病榻上;赤裸裸地被剝奪了一切所愛的人們,剩下你獨自一人孤孤單單地去抵禦一切外來的襲擊──在這種試煉之下,你依然能說:「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這就是最高點的信心!這就是最高點屬靈的成功!最大的信心不是在行為上呈露出來的──巴赫司脫(Dr. Charles Parkhurst)
        要有一個同情的上帝,必須先有一個受苦的主;一個沒有嘗過同樣痛苦的,對於別人不會發生眞實的同情。
        我們自己不出代價,就不能幫助別人;我們的痛苦,就是我們所付的代價,叫我們以後能同情於他人的難堪。要做一個幫助人的人,必須先做一個受苦的人,要做一個救人的人,必須先經過十字架的對付;我們若不喝主所喝的杯,受主所受的苦,就不能享受救助人的那種人生最高的喜樂。
        大衛的詩篇中最能安慰人的幾篇,乃是在苦難中壓出來的;如果保羅沒有一根刺加在肉體上,在他許多的書信上一定會失去多少溫柔!
        親愛的讀者,你現在受壓的環境,就是父上帝手裡用以雕製你的一件最合適的工具。不要去推開祂──恐怕你一動就會弄壞了父的工作呢!
        受苦學校畢業的學生絕少。──選


網友回應
尚未登入,無法參與回應

Tina Yang

自己的逆境或受苦時首先該思想自己身心意念是否得罪神?依據自己經驗全然是自己的頑梗與悖逆所致,因此做見證之時最好的方式是先說明自己的罪,再說神的赦罪與恩賜.

發言日期:2025/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