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極大的災禍中,耶和華給耶利米一個安全的應許,就是「以自己的命為掠物」。在這末世時代,這應許在我們身上,也是非常適用的。 「以自己的命為掠物」到底是甚麼意思呢?意思說:我們能從毀滅者的爪牙中間搶出我們自己的命來,好像大衛從獅子口中搶出羊羔來一般。這並不是挪去戰爭、挪去仇敵;這乃是在敵人面前擺設筵席,在風雨中間建立避難所,在災禍中間存留性命。保羅的刺雖然沒有離開他,但是基督的恩典夠他用的,基督的能力覆庇了他。主阿,求祢使我以自己的命為掠物,在最危險難的環境中獲得勝利!──譯自地上的屬天生活(Days of Heaven upon Earth) 我們常求脫離災禍,卻不求在災禍中間得勝;我們應當活在災禍中間,深信我們被保守在上帝的庇護之下,絕不能受到絲毫傷損。我們的主在曠野,受魔鬼的試探四十晝夜,雖然又餓又倦,魔鬼並不能傷害祂。火窑雖然比尋長燒熱七倍,三個希伯來人卻在火中遊行。但以理雖然被扔在獅子坑中,當他從坑裡被繫上來的時候,「身上毫無傷損,因為信靠他的上帝。」(但六23)──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