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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慕伊勒 LE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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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慕伊勒王的言語,是他母親教訓他的真言。我的兒啊,我腹中生的兒啊,我許願得的兒啊,我當怎樣教訓你呢;不要將你的精力給婦女,也不要有敗壞君王的行為。利慕伊勒啊,君王喝酒,君王喝酒不相宜;王子說,濃酒在哪裡也不相宜;恐怕喝了就忘記律例,顛倒一切困苦人的是非;……你當為啞巴開口;為一切孤獨的伸冤。你當開口按公義判斷,為困苦和窮乏的辨屈。(箴三十一1—9)

  利慕伊勒的母親勸勉他,要活出王尊貴的身分。依她的意思,酒決不配于王的身分。如果那些只須顧自己、不必顧及別人的平凡人,欲借酒取樂,就由他吧;但一個作人典範、並終其身以敬虔服務百姓的人,必須認為禁酒是他的權利。如果要引用聖經辯論基督徒不必禁止喝酒,並非難事,因為我們的生活是不受誡律束縛的。但是如果我們決心要與在基督裡所蒙的恩召相配,當記得,就像利慕伊勒一樣,有一些東西是“與王不相宜”的。這位母后以為酒正是這些不相宜的東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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