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得著生命必先捨棄
|
|
←【前一篇】羊入狼群靈巧馴良
|
【下一篇】因奧秘跌倒或得生→
|
|
每日研經釋義:馬太福音10章32-42節
金句: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馬太福音10章39節)
得著生命必先捨棄
工人若不捨棄原本執著的生命觀、價值觀與世界觀,便不能投入事奉。因而天國的事奉有三種排它性:
一、不認其他只需認主(32-33節)
誤以為條條道路都可通向天國的人,必不認同基督,這樣的人只講多元得救之宗教理論,無法得到天父認同,乃因他不信基督是唯一救法(使4:11-12),而且根本不認耶穌就是道路、真理與生命(約14:6)。天國不止勸人為善、不僅要求人活出愛心而已。
二、天國關係超越人倫(34-38節)
行走天路的人若只以家庭人倫關係為最優先的考量,他便不可能為基督十架捨棄親情。因此基督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行走天路的人願意為基督的緣故,捨棄親近的人對其生命方向的規畫或指引,便極有可能與身邊親近的人敵對起來,因基督乃叫親人或同僚疏遠而來。那些整日活在我們身邊卻不願跟從基督的人,可能成為我們的敵人。
三、代價高昂自然排它(39-42節)
基督認為,能為主失喪生命的,才可能得著生命,不願為主失喪生命的,反而失去了生命。基督王權要求跟從主的人把代價估算清楚,優先跟從的決擇,伴隨著高昂代價。不願交出優先次序,便無法跟隨主,只能失喪生命於世俗中。
同樣,人決意接待主僕或服事最小的門徒(小子),付代價後未必得著實質利益,然而天父在天上必接待這樣的人,這樣的人必得天父的賞賜。因接待了天國裡最小的,即接待了基督;接待了基督,便是接待了天父。
默想/應用
世俗宗教主張「條條道路通羅馬」,基督信仰卻要求捨己,只跟從基督。
祈禱/行動
親愛的天父,跟從基督,因而生命觀、價值觀、世界觀全然改變了。求祢扶持我,接待主僕,並領人歸祢。奉主耶穌的聖名禱告,阿們。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