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者的角色以西結書33章1~20節 必朽的人哪,要告訴你的同胞,每當我使一個國家遭遇戰亂,那國的人民會選出一個人來作守望者。(以西結書33章2節) 【內容】 「守望者」最初的概念是負責觀察敵人動向,確保城內人民的安全。在這段經文中,上帝則賦予以西結更高層次的責任。他不僅要監視軍事上的危險,更要警告人民屬靈的危機──提醒惡人不要再行惡、義人要繼續走義路。基督徒同樣被呼召成為社會的守望者,提醒民眾遠離罪惡、追求公義。
聯合國大會於2011年12月19日通過決議,訂定每年10月11日為「國際女孩日」,旨在提升全球對女童權利的關注,突顯女孩在全球發展中的重要性,並促進她們在教育、健康、法律權利等方面的平等機會。聯合國希望透過這個紀念日,讓各國政府、組織與個人採取行動,確保女孩能在安全、公平的環境中成長。
早期台灣,許多家庭只能用有限的資源供給男孩就學;當時的觀念認為投注女孩身上的資源無從回收,因為女孩嫁人後,就如潑出去的水。在更早的年代,許多貧窮人家的女孩幼年就被送養,長大後與養父母家的兒子成婚,被稱為童養媳或媳婦仔。這種送養方式無異於童婚,往往剝奪了女孩的童年家庭生活。事實上,在所謂「夫家」的生活中,大部分的女孩往往要操持許多家務,不只被強迫勞動,也被剝奪受教育的權利,女孩的身心發展均受限制。早期,也有部分偏鄉或部落女孩因家庭貧困而遭販賣,被迫從事性勞動。在社會運動者的努力下,1995年8月11日通過《雛妓防治法》(後改名為《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遏止這種情況。
今日的台灣,在經濟上和其他國家相比已相對富裕,女孩的地位和過去相比也提高許多。然而,傳統社會觀念認為女性應留在家裡相夫教子,至今仍有不少人抱持這樣的觀念。這些傳統觀念影響了女孩的職涯選擇,造成社會對女性的歧視;在學校、職場、社區、甚至教會中,女孩也常會遭遇不必要的性騷擾,甚至性侵害。在網路發達的社會,有些個人隱私被散播到網路上,導致網路性暴力問題。而未成年懷孕,也很可能讓女孩學業中斷,並影響未來的職涯發展。女孩面對種種社會的壓力和身心問題,均需要被關心。
上述情況都不是個案,而是整個社會風氣的問題。唯有更多守望者願意站出來,指出社會上的不公義,正視弱勢被欺負的問題,積極遏止犯罪,並且願意進一步提供幫助,我們的社會才會越來越公義,不至於像耶路撒冷一樣,因自己的罪惡而走向滅亡。
【默想】 我如何看待性別公義和女孩權益?這與社會公義有何關係?
【禱告】 親愛的主,求祢讓我成為守望者,為女孩的權利、公義與安全發聲,使她們能自由成長,擁有夢想與未來,在愛與公平中綻放生命的美好。奉主耶穌的名祈禱,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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