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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贖愆祭修護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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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經釋義:利未記5章14節-6章7節
金句: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馬太福音5章23-24節)
獻贖愆祭修護補償
犯罪導致損失,需獻上贖愆祭,除贖罪外,也需對人或上帝作補償,雙方進行和解。出於故意干犯之罪,願以補償受罰,赦罪之恩才不會廉價。
獻贖愆祭者需要完成的事情,比獻贖罪祭者多得多,並非顯示靠行為,才此人的罪才得蒙赦免,乃表明悔改的人有責任,活出悔改的行為,與悔改的救恩相稱。因此,與上帝、與人和解,並向上帝、向人補償,乃悔改的人理所當然回應恩典的方式,也是本份所應盡的責任。
一、干犯聖物需作補償(5:14-16節)
干犯聖物,例如烏撒手扶約櫃,遭上帝擊殺,賠上了生命(撒下6:6-7)。「贖愆祭」原文意即「補償」。獻贖愆祭作補償,需遵守三項原則:(一)祭牲非從自己家中牽來,而是向會幕羊圈買來。摩西或祭司要為所選的無殘疾公綿羊核定該付的價銀,獻祭的人干犯的程度愈大,有可能需付出價銀愈高。(二)若在聖物上誤犯,則對聖物估價,獻祭的人將所估價值的五分之一償還給上帝,之後這五分之一要歸給祭司(5:16)。(三)若侵佔了他人財物,則全數財物需歸還原主,另外再加五分之一作為原主之補償(6:5)。
二、走偏作錯卻不自知(17-19節)
自己已犯了罪,雖還不知道是罪,但已經是罪,這時需要獻上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作為贖愆祭。這種犯罪的情況,從17節先肯定確實是犯罪情況來看,應不是誤犯,即非因粗心而犯下,乃有意去誤行而出錯,甚至認定只是灰色地帶,才會不知道就是犯罪,且以為上帝不會發怒。
三、財物往來行了詭詐(6:1-7節)
以詭詐方式取得財物,不僅有違誠信,而且得罪了人、也得罪上帝。侵佔財物的罪,不能主張是不小心誤犯。管理他人所交付錢財,有意造成損失。搶奪、欺壓、騙取他人財物。拾獲財物,以說謊、起假誓辯護,意圖據為己有。以上情況屬實,需將侵佔之財物歸還原主,另加五分之一作補償,再買公綿羊獻祭。
默想/應用:
先與弟兄和好(贖愆祭),才來向上帝獻禮物,表達感恩(素祭)。
祈禱/行動: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免了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禮拜前,我願先與人和好,才來敬拜讚美。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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