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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數祭牲無辜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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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經釋義: 利未記1章10-17節
金句: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塗抹我一切的罪孽。(詩篇51章9節)
無數祭牲無辜流血
以色列男丁共有七十萬,一年三次到會幕獻祭(出23:14),若有兩萬男丁,以牛為燔祭牲,則三大節期至少應有兩萬頭牛倒下。聖民犯罪,會幕前無數祭牲流血而死,血腥氣味佈滿會幕大院!罪有多骯髒,院內地面就有多污穢。
耶穌已獻上永遠的贖罪祭,信徒不必再獻祭牲(來9:11-28),教會敬拜因而滿有馨香,基督徒當有基督之馨香。
一、若不流血不得潔罪(10-11節)
牛、羊的血灑在會幕門口、祭壇四周,班鳩、雛鴿的血則流在祭壇旁。血有潔淨功能,潔淨了會幕;也有潔罪功能,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9:22)。而血同時代表著生命(17:11),當血流出來,生命消逝,祭牲在祭壇旁付上了生命的代價,因而獻祭者能來到上帝面前。
二、骯髒污濁不上祭壇(12-13節)
牛羊的臟腑內不乾淨,腿上有糞便與泥砂;鳥的嗉囊含殘渣,翎毛沾髒污;祭物不潔的外表及內裡,需用水清洗,因不潔之物不可放上祭壇。牛羊清理乾淨後,切成塊子;斑鳩雛鴿除去髒污後,撕開卻不分解。燔祭牲非以溫火燒烤,乃以烈火燒成灰燼。聖民的祈禱與煙一同冉冉上升,上達耶和華面前。祭牲洗淨之法,罪人蒙恩之道,全由上帝提供。
三、不用擔心負擔不起(14-17節)
雖沒有明文規定,一定要獻牛、羊。因此富人或許可獻公牛,經濟能力過得去的可獻綿羊或山羊,窮人則可選擇斑鳩或雛鴿獻上。上帝規定了四種祭物供選擇,各人經濟條件不同,卻不用擔心負擔不起。獻祭者能自由選擇祭物,因而就能甘心獻上。上帝定意接納悔罪之人,任何人都可藉獻祭,享受上帝的同在。耶穌出生八天後,上聖殿所獻祭物便是斑鳩或雛鴿(路2:22-24)。
默想/應用:
不潔祭物,不上祭壇,同樣主日崇拜,也應先悔改離罪,然後敬拜。
祈禱/行動: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在基督裡救贖了我!每天早晨及晚上,我願像聖民那樣,來到祢面前,被祢更新。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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