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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獻作活祭上帝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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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經釋義:羅馬書12章1-21節
金句: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羅馬書12章1-2節)
獻作活祭上帝喜悅
信徒理所當然的敬拜(事奉)是將自己獻作活祭。因上帝滿有慈愛(慈悲),在我們還作罪人時,便使基督作贖罪祭,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5:8)。
一、事奉上帝理所當然(1-2節)
祭物必須死去,照樣信徒應將身體獻作活祭,使自己的身體不斷向罪死、向主活,因信徒已與主同死、同活。祭物必須歸屬上帝,照樣信徒應去改變與更新心思意念,以合於上帝旨意,不應效法世俗價值。
二、運用恩賜合乎聖道(3-8節)
每位信徒皆有恩賜,恩賜乃為榮耀上帝、事奉教會。教會的根基是基督,絕不是某項恩賜,信徒不可因恩賜高看自己。各種恩賜應相互配搭,相輔相成,正如身上的肢體互相需要,相屬相顧。又,恩賜各有不同,因此運用恩賜應專一、精實,不可越界,否則將會造成別人困擾。
三、真誠的愛對待信徒(9-13節)
弟兄姊妹以真誠的愛相待,恨惡邪惡,緊緊跟從良善,便能拉近彼此距離,促成美好的團契生活,滿有尊重、殷勤、火熱、喜樂、忍耐、代禱與幫補。弟兄姊妹若虛偽相待,則產生猜忌、冷漠、退後、憂慮與爭競,將不會有美好的互動交流。
四、面對群眾促成美善(14-21節)
面對教會外面逼迫我們的人,要祝福他們,只要祝福,不要咒詛;且應憐恤他們,基督也曾這樣對待仇敵,上帝藉著基督的死,已經使我們與祂和好,不再作仇敵(5:10)。總之,寧可對仇敵讓步,聽憑主怒,且要以善勝惡,因主必報應。至於,面對想要與我們和平共處的教外群眾,則應謙卑為懷,與他們和睦、同心,一起去促成美好的事物。
默想/應用:
我們既稱義,在與上帝關係、教會生活、與世人相處各方面,便應合於稱義地位。
祈禱/行動:
親愛的天父,我願將自己獻為活祭,而祢更賜下倫理原則,使我能合於祢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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