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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心交戰靠主得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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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經釋義:羅馬書7章14-25節
金句: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馬書7章24-25節)
內心交戰靠主得勝
保羅已說明:律法、良心是審判的標準,都叫人知罪,無法使人稱義。信基督堅固律法、恢復良心。律法是惹動上帝忿怒的,沒有律法,便沒有過犯。沒有律法之前,罪已是罪。律法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既不在律法之下,便不可犯罪。在律法上死了,便脫離律法。律法被罪利用誘惑人,使人滅亡。接下來討論善律、惡律於內心交戰,只能靠基督得勝。
一、屬乎肉體已賣給罪(14-17節)
凡人都有身體,然身體已賣給了罪,身體因而受罪影響成罪身,因此信徒所願意的善並不去作,所恨惡的惡反倒去作。既是這樣,所作出來的惡,便是住在人裡面的罪作的,絕非裡面的善作的。良善的律法,不能幫人行善,只是讓人知罪!
二、諸律交戰沒有良善(18-23節)
因信稱義的人性有一前提,即肉體中沒有良善。信徒普遍的經驗是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因而信徒可以察覺到人性裡面有交戰律,即我願意為善時,便有惡同在,善惡不時在心中交戰著。因按裡面的意思,是喜歡上帝的律,但肢體中另一個律,會把信徒擄去附從犯罪的律。
三、取死身體只能靠主(24-25節)
事實是人都會犯罪,就連信徒也不例外,因而保羅便用人裡面的善律、惡律、上帝的律、犯罪的律、交戰律等五個律來作說明。「律」可理解為人性的傾向,所以信徒人性裡面會有五個傾向:傾向善、傾向惡、傾向上帝、傾向犯罪、傾向交戰。保羅卅六歲信主,於六十一歲寫羅馬書,雖感兩律交戰很苦,但靠基督得勝,比享受罪中之樂,更能蒙上帝恩領(8:12-14)!
默想/應用:
內心起了交戰,應順從上帝光照與引導,切莫善惡不分,以惡為善。
祈禱/行動:
親愛的天父,求用真道光照我,使我不消滅聖靈感動、不使聖靈擔憂,我便能因隨時臨到的救恩誇勝。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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