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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倚靠律法無法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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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經釋義:羅馬書2章17-29節
金句: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上帝誇口。(羅馬書2章17節)
倚靠律法無法得救
上帝必按照人的實情進行審判,無論是誰都無法推諉(2:1-10)。因上帝要按良心的要求,審判外邦人的心中隱情(2:11-16),並要按律法的標準,審判猶太人的高傲自誇(2:17-29)。外邦人高舉良心,猶太人倚靠律法,全不能得救。
一、徒有身分毫無用處(17-20節)
猶太人成為上帝的選民,從十二歲起學習律法(路2:41-46),以使自己能明白上帝的旨意,一生追求神聖美好的價值。猶太人的身分這樣特殊,原應奉行真理作模範、教導律法引領人、活出聖潔成明燈,後來卻因驕傲自誇而與基督的救恩無干,徒有身分又能如何呢?
二、玷辱聖名而不自知(21-24節)
猶太人藐視上帝的恩慈,不肯悔改(2:4);玷辱上帝的聖名,而不自知。從舊約歷史書及先知書便知:猶太人雖擁有真理,卻遠離真理;指著律法誇口,卻干犯律法;教導別人應遠離偶像,不可偷盜與姦淫,自己倒與廟妓合淫,搶奪廟宇、偷竊廟中器物。上帝藉先知不斷責備,猶太人卻以為仍在榮耀上帝,其實上帝的名已在外邦人中遭到毀謗(褻瀆)。
三、固守傳統不能得救(25-29節)
割禮是分別為聖的記號,並非真猶太人的必要條件。外邦人一旦接受耶穌作救主,便是上帝兒女,雖然肉體沒有受割禮,但因已歸入基督、分別為聖,心裡便受了真割禮。這樣,信耶穌的外邦人,可算為真猶太人,因真割禮在乎聖靈,不在乎肉體上的記號(儀文)。不願信耶穌的猶太人,只想固守律法傳統,卻不斷違背律法,根本沒有分別為聖,肉體雖受了割禮,也不是真猶太人,還去抵擋基督,如何得救呢?
默想/應用:
基督徒在上帝面前,並沒有特殊的身分與權利,應當緊緊跟隨基督。
祈禱/行動:
親愛的天父,求祢扶持我不自誇,只誇基督耶穌十字架。我願分別為聖,遠離悖逆,作祢真正的兒女。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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