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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倚靠良心無法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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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經釋義: 羅馬書2章11-16節
金句:因為上帝不偏待人。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羅馬書2章11-12節)
倚靠良心無法得救
沒有律法的人是指外邦人,外邦人雖沒有律法,卻有是非之心(良心)。上帝創造時,把是非之心放在人裡面,人墮落後,良心的功能喪失,往往自己感到愈明是非,就愈不願接受耶穌基督的福音。
一、只要犯罪就會滅亡(11-13節)
只要犯罪就會滅亡,只是沒有律法,就不按律法滅亡,乃是要按其它的標準滅亡。因此,不可認為沒有律法,就不會滅亡,否則便是誤解。猶太人要按律法受審而滅亡,因言行達不到律法的要求。華人要按良心受審而滅亡,因華人以為只要有良心就可以自救,其實我們不僅達不到良心的要求,且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就必滅亡(約3:16-18)。
二、律法良心一體兩面(14-15節)
外邦人沒有律法,只能順著那刻在本性裡的「律法的功用」行事為人。因此,外邦人雖沒有律法,良心就是自己的律法。律法與良心乃一體兩面,律法的功用正是良心,良心的規條成為律法。上帝賜下十誡之前,世人已根據良心而知道是非、善惡,其實良心也是上帝所賜。人類無法靠良心自救,因良心已墮落。有良心的人犯罪,要按良心滅亡,正像有律法的人犯罪,要按律法滅亡那樣。
三、審判隱情叫人知罪(16節)
律法尚未頒布,世人原應運用心裡的良心功能,行善助人,討上帝喜悅,事實卻是該隱殺亞伯、挪亞赤身露體、亞伯蘭說謊、雅各詭詐。上帝要審判世人心中的隱情(隱密事),叫人知罪,耶穌認為,心中有恨意,便算殺人;心中動淫念,已犯姦淫。良心實在無法救人,只能使人知罪,正如律法只能叫人知罪那樣(羅3:20)。
默想/應用:
基督徒不可以高舉自己的良知、良能、良心,否則怎能不斷更新呢?
祈禱/行動:
親愛的天父,祢救贖了我,使我成為新造的人。願在基督裡不斷的更新,因而內心的隱情也能合於聖道。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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