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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以為義難逃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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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經釋義戈:羅馬書2章1-10節
金句: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羅馬書2章1節)
自以為義難逃審判
全世界都在罪惡之下,難逃上帝的審判。但我們總覺得自己是義人,別人才是罪人;不僅認為自己有資格審判(論斷)別人,還以為上帝不會審判自己。外邦人憑良心自以為義,猶太人藉律法自以為義,都要受上帝審判,並無例外。
一、論斷別人已是通病(1節)
自以為義的猶太人總愛論斷別人,因為他們以為早在摩西時代上帝就已賦與他們審判官的職分(出21:6)。猶太人愛論斷,難道我們就不愛論斷?誰沒有論斷過人呢?我們與人爭論,總以為自己比較有良心,而別人都沒有良心,不是嗎?論斷人其實是人類的通病。
二、上帝依照實情審判(2-5節)
論斷別人必受上帝審判,因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出現兩次)。因我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也去行」(1:32),所以才會「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只是我們後來愈來愈不清楚這兩者間的因果關係了。我們犯了和別人同樣的錯誤,還要來論斷別人,上帝便依照實情(真理)來審判我們,沒有人例外。因此我們不可同流合污、彼此論斷,應立即悔改、離開罪惡,否則我們便是在藐視上帝的恩慈、忍耐與寬容。
三、根據行為報應各人(6-10節)
上帝要照各我們的行為,來報應我們!無論我們是不是猶太人,如果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則必得著榮耀、尊貴、平安與永生;如果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則必得著患難、困苦、惱恨與忿怒。只是全人類早已墮落,不可能再靠行善得永生,反而因行不義而滅亡,因此都需要耶穌基督的救恩!
默想/應用:
當我想要論斷別人時,應當思想自己是否也犯了與那人同樣的錯誤。
祈禱/行動:
親愛的天父,赦免我,我不再去批評別人,願心中滿有愛。因祢在基督裡接納了我,我也願接納別人。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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