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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帝忿怒顯明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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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經釋義:羅馬書1章18-20節
金句:原來上帝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羅馬書1章18節)
上帝忿怒顯明出來
保羅於1:17提及上帝的義在福音上顯出來,1:18則說到上帝的忿怒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顯明出來。兩處經文相連表明,惟有耶穌基督能拯救罪人,挽回上帝的忿怒(3:25),上帝的愛便顯明出來(5:8)。1:17,18中的「顯明」原文相同,直譯為「啟示、揭示」。
1:18-32討論上帝忿怒的原因與結果,總意是說,人阻擋顯而易見的真理,導致上帝忿怒,結果上帝任憑人犯罪,因而普世在罪惡的權勢下,無法自拔。
一、壓制真理惹來聖怒(18-19節)
「行不義阻擋真理」可譯作「以不義壓制真理」。阻擋表示真理在人外面;壓制表示真理在人裡面。人類對上帝不虔、對他人不義,就是阻擋或壓制真理,於是便惹來上帝的忿怒。由於19節可譯作:因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在人裡面原是清晰可見的(明顯的),因上帝已使他們知道(上帝已經給他們顯明),因此「壓制真理」較合上下文意。
二、永能神性明明可知(20節)
雖然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與神性原是清晰可見的,因藉受造之物便可明白,但自亞當犯罪後,藉所造之物來認識上帝的能力就完全喪失了。
我們不可私意理解這經文,認為既然藉著受造物可得知上帝的永能與神性,則受造物裡面也有永能與神性。但這不是保羅的立場,因經文在此只論及上帝的永能與神性,並沒有說人性裡面也有永能與神性。
又,若主張既然藉由受造之物,就可以曉得上帝的屬性,那上帝便像受造之物那樣具有物理性質,這樣的看法,也不是保羅的立場。萬有的性質與上帝的屬性完全不一樣,神性、人性、物性三者不能混為一談。
默想/應用:
研讀聖經時,不可按私意解經,使上帝的話暗昧不明,造成靈命虧損。
祈禱/行動:
親愛的天父,感謝賜下基督救恩,使我脫離情慾的敗壞,與祢性情有分。願不高舉人性也不誤解祢的屬性。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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