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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經釋義:馬可福音14章53-7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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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句:耶穌說:「我是。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馬可福音14章62節)
此側受審彼端背叛
羈押耶穌隊伍離開客西馬尼園後,沿汲淪溪谷南行,再由水門進聖城下城區;約走了1.5公里多的路,來到大祭司府。黎明前群眾聚集,院子裡躁動起來。這裡烤火談論,那邊登錄證人;此側審理案情,彼端質問閒雜。時空並行,張力十足!
一、證詞紛紜難定罪案(53-59節)
猶太公會斷案依摩西律法,成員包括祭司長、文士和長老,而主審即大祭司。斷案時需兩三個人作證,證據確鑿、罪名成立,再推定與罪行相應的罪罰、交付行刑,便可終結罪案。只是有關耶穌罪案的證詞,或因見證各類說法相異、或因內容與案情無關,屬不實見證,不能構成判死證據。
二、自稱基督罪證確鑿(60-65節)
所有的證詞都不及耶穌的證詞。大祭司就依耶穌承認自己是聖子上帝這項證據,判祂死罪。群眾也聽見耶穌說自己將從上帝右邊駕雲降臨,因而皆作了祂說僭妄話的證人。耶穌遭差役毆打辱罵,彼得全看見。
三、兩遍雞鳴三次否認(66-72節)
基督曾預言雞叫兩遍以前,彼得三次不認祂(30節)。耶穌被拿後,彼得先逃跑再轉回,保持距離相隨,直至大祭司府,躲進後院,找個不起眼位置烤火,順便窺探情況。
不料,陸續有人質問他與主的關係。第一次他答不知問題說什麼;離開後院,上到前院,雞就叫了。第二次又不承認。第三次發誓根本不認識耶穌,立時雞叫第二遍。天已破曉,耶穌眼神遠眺彼得眼簾(路22:61),他才回過神驚覺主的忠告竟在當下應驗。只能痛哭!內心忠於主口裡卻背叛,身歷險境只不想喪命;人之常情不為過,轉成通病就糟了。
默想/應用
自我中心,權宜得失利害,必被主破碎,否則不能事奉,願主憐憫。
祈禱/行動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眷顧我,基督常以慈愛眼神關注我,聖靈更用說不出來的嘆息為我代求,終於我能走向祢。奉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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