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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經釋義:馬可福音14章1-1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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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句:她所做的,是盡她所能的;她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馬可福音14章8節)
受膏被賣同時臨到
耶穌在進聖城前一天已在伯大尼拉撒路家受膏,祂的腳被馬利亞所膏。在受難週第五天,即週四,又在伯大尼受女人膏抹,這次是頭上領受香膏。然而,罪人不僅認為膏抹耶穌是在浪費香膏,並且認為耶穌的生命也很值錢,何不把祂交給公會去換更多銀兩。
一、除罪之日計殺基督(1-2節)
受難週週四即逾越節,也是除酵節,當吃無酵餅;除酵表明除罪。既要除去罪惡,就應杜絕犯罪,可是就在這些日子,祭司長與文士卻準備犯大罪,想用詭計捉拿、殺害基督。因他們認為耶穌褻瀆了上帝,而且耶穌根本不是基督。耶穌有罪,罪證蒐集得差不多了,而坐在高位上的祭司長與文士,卻是無罪的審判官,實有權柄處理這悖逆之人,只是宗教領袖怕百姓生亂,因百姓支持耶穌。
二、膏受膏者至為佳美(3-9節)
聖殿高層想殺耶穌,在伯大尼的女人卻盡力想膏基督;基督即受膏者。女人住在西門家,在受難週週四早晨以極純的哪噠香膏,膏基督的頭。香膏貴重,因而引來非議。然而,福音的本質彰顯出來,基督受死埋葬得著關注,日後領受福音、罪得赦免之人將以這事為美談。心中若沒有耶穌,才會主張香膏應賣錢賙濟窮人,甚至還想出賣基督,絕不失去任何一次拿錢機會!
三、賣價講定伺機而動(10-11節)
認定香膏倒在耶穌頭上是一項浪費的人,也包括了十二門徒之一的加略人猶大,他私下去見祭司長商議了賣耶穌的價銀,且盤算著時機成熟時,將耶穌交付出去,而其他高層也歡喜眼中釘即將被除滅,出點錢便不算什麼了。
默想/應用
徹底愛主或徹底背叛,無灰色地帶,應分辨且矢志跟從主。
祈禱/行動
親愛的天父,願盡所能的事奉,感謝祢接納我。因人若有願作的心必蒙悅納,要照他所有的來成全(林後8:12)。奉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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