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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經釋義:馬可福音12章28-4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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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句: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馬可福音12章30-31節)
文士只會說不會行
文士一知半解聖經,且光說不練,我們應避免這錯誤。
一、愛上帝與人最要緊(28-34)
猶太拉比依摩西五經將有關律法經文整理成613條誡律,其中248條訓令誡律,規定應行的事;365條禁令誡律,規定禁行的事。文士問耶穌,613條裡最要緊的誡命為何?耶穌認為,首先應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上帝(申6:4-9),其次要愛人如己(利19:18)。而文士也明白,力行愛的誡命,遠勝於祭祀(撒上15:22)。
二、一知半解基督身分(35-37節)
耶穌問群眾,文士為何說基督是大衛子孫,這問題顯示文士只確信基督按血緣說是大衛的子孫,並不明白按聖靈說是上帝的兒子(羅1:4)。大衛被聖靈感動曾提及,耶穌基督就是他的主,坐在上帝右邊,等上帝使仇敵作其腳凳(詩110:1)。
三、已遭侵吞仍願投上(38-44節)
寡婦的實質貢獻雖比不上財主,但寡婦投入了養生所需,財主只是投入零頭餘數,這樣財主奉獻的心志便遠不及寡婦了。而如果那位侵吞寡婦家產的文士即這名奉獻大錢的財主、這名投入兩個小錢的寡婦即失去家產的那位寡婦,那麼耶穌故意對坐於銀庫,就不只在察看奉獻動機,更是準備看穿聖殿運作機制、看破眾文士不虔不義的本質。
錢財多權力大、愛遊行善公禱、居高位坐首位的「文士財主」不及凡事落寞的「貧窮寡婦」來得能實踐愛的誡命。看來只給上帝小錢、卻投上養生的,再以愛心助人不難;原本沒有愛、侵佔寡婦的,即使奉獻巨款,也只是表演,非愛上帝。言行相悖不能進天國,因此耶穌認為文士只算離上帝國不遠而已(33節)!
默想/應用
門徒不應效法文士,應向寡婦看齊,言行合一實踐愛,以成全律法。
祈禱/行動
親愛的天父,我願努力每日研經,倚靠基督實踐愛的教訓,求祢保守我不假冒為善,以一生歲月愛祢、事奉祢。奉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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