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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神愛人、善待外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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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不可偏向虛無的神,也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19:4)

神在利未記第十九章,給我們一些律例原則,是要叫我們懂得怎樣生活,對神對人和對己都有好處。

1. 與神關係(1-8節):日常生活中不能忘記神,要常常在神面前安息下來、親近祂。不要以別神代替耶和華,不然愁苦必增加。獻禮物給耶和華也當行得合神心意,不要照自己的方式、意見行事。

2. 與人關係(9-18節):神希望我們要與人常保持良好關係,對人要有恩,總要留一些好處給別人。要真誠,不要心懷不軌,爾虞我詐,以至彼此欺壓,常懷怨恨。

3. 要分別為聖(19-32節):屬主的人不是只在聖殿裡才顯出聖潔的樣子,在日常生活中也分別為聖。行事為人不可跟不信主的人的方式行。

4. 對寄居的人(33-37節):對外族人看他們如同自己人一樣,不要有種族歧視與偏見。在審判、買賣的事上,總不要因他們是外族人就欺負或不公平地對待。人總會有作客的時候,自己不想被別人欺壓,因此也就不要欺壓寄居的人。

~劉銳光
本文鏈結:http://ccmusa.org/devotion/devotion.aspx?id=tr20190614
網上轉貼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19年5-6月(中國信徒佈道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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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yochou

人總會有作客的時候,自己不想被別人欺壓,因此也就不要欺壓寄居的人

發言日期:2019/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