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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親近神 (201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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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記下 第13天
經文:撒母耳記下十二章1~14節
主題:認罪悔改 遠離罪惡
上帝極不喜悅大衛所行的事,就差遣先知拿單去告訴大衛。拿單藉著一個比喻來曉諭大衛,大衛聽完非常惱怒,直說故事中的人物真是該死,並應償還對方四倍。我們從大衛的回答發現,他十分明白律法的內容,也熟悉神的誡命。可是,他卻不知道──拿單用故事來比喻的人就是他!後來,等到拿單向他直白說明,他才明白並且認罪(參詩五十一)。
許多的時候,人對於所犯下的罪惡是無感的,卻容易自以為義,指責別人的錯誤。但是,耶穌告訴門徒,要先除去自己眼中的樑木,不要只看弟兄眼中的刺(參太七3)。我們成為基督徒,是為了要跟隨主、學習耶穌的生命;所以,我們一定要操練自省。當聖靈的光照叫我們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參約十六8),我們千萬不要輕忽聖靈的提醒,而要認罪悔改,追求合神心意的生命。因為若不如此,我們就很容易讓仇敵得著褻瀆神的機會!我們務要追求聖潔和生命的改變,好使神得榮耀,我們也從祂蒙受祝福。
即使大衛犯了罪,他卻立即認罪悔改,接受神的處置。這是一個難得的屬靈榜樣!就真理來看,我們應當盡力避免軟弱和犯罪;但是,如果不慎跌倒,就要立即認罪並要悔改。倘若我們拖延、隱藏罪孽,或是抗拒神、不認罪,最後只會罪上加罪,因為我們心裡的剛硬也會得罪神,而神喜悅人向祂懷抱柔和謙卑的心!
雖然如同經文寫道:「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但是,我們也不要以為神既然赦免了罪,就也免去我們承受罪的苦果!事實上,我們時常都要承擔犯罪之後的結果。好比一個原先終日抽菸的人後來信主悔改,神也確實赦免了他傷害身體的罪;但是,他還是必須面對、承擔自己先前對身體造成的傷害。不過,令人欣慰的是,好在他信主之後與神恢復關係,能從神領受夠用的恩典。因此,當神已經赦免了我們的罪,我們就要更多追求生命的完全,凡事討神的喜悅,使祂的名大得榮耀。
回應:
慈悲憐憫的天父,我願意更多追求生命中的聖潔!求主聖靈提醒我,每天活出合祢心意的生命,以聖潔為裝飾來敬拜祢。奉主的名求,阿們!
禱讀:詩篇五十一篇17節
17 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祢必不輕看。
QT:撒母耳記下十二章1~1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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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台北基督之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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