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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說出來就可能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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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戚逝世,在台北市第二殯儀館辦追思會,只有至親好友約30人參加,有幾位由美國回來的朋友,希望能拿到我最近出版的新書「公平正義何處尋?」追思會完畢,我就簽名送了四本書給朋友。當時有位女性修繕工,跟我說,可不可以也送一本給她。沒問題,我立刻在書上寫了她的名字及祝福的話,再簽上我的名字及日期,她非常滿意,甚是高興。另外一位葬儀社的工作人員,也問有沒有多的,他也想要一本,我也遵辦了,當然他也十分高興。
這件事使我想到一個小道理,想要就說,說了就可能會有。如果想要而不敢說或不好意思說,結果就是沒有。
母親帶兩個孩子在一間離家約100公尺的便利超商購物逛街,母親告訴孩子在店裡隨便看看,她要回家一下。孩子問回家幹甚麼?母親說想上廁所。孩子說這家店有給顧客使用的化?室,並順手指出廁所的位置給母親看。想上廁所?說嘛,說就有。
有次內人蘇老師在基金會辦公室,對同仁說她要回家一趟,找留在家裡某家餐廳的名片,因為明天請朋友吃飯要訂位。同仁說,不用回家找名片,網上一查就知道了,結果不用三分鐘,就找到那家餐廳電話。想找餐廳電話?說嘛,說電話就出來了。
有對在大學及研究所都同班的男女學生,彼此互相欣賞多年,都在想如果能結成佳偶該有多好。男的多次想表達愛意,總是不敢說。女的只有默默期待,男孩子不說,女的更不敢說,就這樣錯離鴛鴦譜,各自婚嫁。30年後又再相見,談起當年往事,不勝唏噓,有悔又有恨。悔的是當年為何那樣保守,那樣沒勇氣。恨的是此事再也無法挽回,只有等待來生。愛對方想婚配嗎?說嘛,說了就可能鳳凰于飛佳偶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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