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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親近神 (201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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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第29天
經文:申命記二十四章1~22節
主題:憐恤窮人 孤兒 寡婦與寄居的人
一、要憐恤人
以色列人在借款給人之後,可拿債務人有價值的東西作為抵押,例如衣服、土地、房屋、牲畜等。但是,拿抵押品時應注意下述幾點:
1. 不可影響人的基本生存權利:首先,不可拿人的磨石作為抵押,因為這會要人命的。磨石是以色列婦女每天早上磨麵煮飯的用具,一旦失去會造成生計上的困難。另外,不可留窮人的抵押品過夜。因為窮人本來就一無所有,外衣是他們所能拿出來唯一的抵押品。巴勒斯坦日夜溫差很大,夜間沒有外衣禦寒,就很可憐。
2. 不可藉機欺壓人:「你借給鄰舍不拘是什麼,不可進他家拿他的當頭。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貸的人把當頭拿出來交給你。」(10~11節)債主要討債,不可進到欠債人家中,任意拿東西作抵押,要維護欠債者的基本權利。
二、憐恤人的人有福了
1.憐恤人的,必蒙神賜福:當人蒙耶和華賜福而有田產耕種、有房屋居住,就當想到寄居的和孤兒寡婦,他們一無所有,需要協助。神在律法上特別註明:「你在田間收割莊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19節)在這裡,「必」是神的應許,神必賜福這樣的人,手所辦的一切事都順利。當他願意留下田間的麥穗,讓需要的人拾取,神就施恩賜福他。
2.憐恤人的必蒙神憐恤: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太五7)何謂「憐恤人」的人?是指以仁慈待人的人。這種人,上帝必以「仁慈」回報他。因此,憐恤人的人,是以仁慈的實際行動對待有需要的人。而在他有需要的時候,神也必以仁慈回應他。
請思想:在我的生活中,神感動我要憐恤哪些人呢?要我以祂所賜的仁慈,付上時間、體力、金錢來幫助哪些有需要的人呢?
回應:
親愛的天父上帝,幫助我成為憐恤人的人。使我願意付上時間、體力、金錢來幫助有需要的人。感謝主,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禱讀:馬太福音五章7節
7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
QT:申命記二十四章1~2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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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台北基督之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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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 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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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啊!謝謝您賜給孩子憐恤窮人以及弱者.雖然孩子常遇忘恩負義的人但是申冤在主.
發言日期:201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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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yoc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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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我成為憐恤人的人
發言日期:201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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