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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親近神 (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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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第19天
經文:利未記十章1~11節
主題:祭司干罪
許多時候,神的兒女只記得神的榮光,卻忘記了我們的神乃是烈火(來十二29),亞倫的兩個兒子就是因為輕忽了神是烈火,而招致火的刑罰。
亞倫的兩個兒子拿答、亞比戶因為獻凡火致死,到底什麼是凡火?聖經沒有清楚的解說,不過說「是耶和華所沒有吩咐他們的」。這所沒有吩咐的,可能包含兩方面,一個是凡火本身,一個是獻的過程。聖經說「獻上凡火」,事實上「火」不是被獻的物,那個盛上火所點的香才是被獻的物,因為香是被點著的緣故,燃的香也可以稱作火,所以獻凡火應是指獻「凡香」。而「凡」在原文的意思就是「異樣」,所以他們兩位可能是獻上異樣的香,以至於遭受神的刑罰。
不管怎麼說,他們所做的是耶和華神沒有吩咐他們的,也就是說,他們在事奉神的規則上越過了神的吩咐。因此我們看見在事奉神的事情上要比在生活的層次嚴謹得多,這對我們來說是嚴重的提醒,因為許多時候,人在事奉神的事上越過了神的旨意,還以為是為神大發熱心,就如隨便說預言,妄稱聖靈的感動等等,所以不可不慎。
此外,獻凡火事件給我們另一個清楚的提醒,就是「聖俗有別」,如神在凡火事件之後,隨即曉諭亞倫說:「你和你兒子進會幕的時候,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使你們可以將聖的、俗的,潔淨的、不潔淨的,分別出來。」(9~10節)。所以,可能二子遭禍和他們醉酒有關。喝酒之後,糊里糊塗地獻上異樣的火。因此事奉神的人不僅在事奉的內容上注意聖俗有別,就是在事奉的態度和生活上也是聖俗有別,因為生活和事奉往往有緊密的關連性。生活的隨便自然會造成事奉態度上的隨便,生活上的嚴謹也會帶來事奉態度的嚴謹,特別在事奉神的時候更要謹慎以對,即便是淡淡的清酒都不宜。傳道人習慣在重大的事奉前禁食禱告就是這個道理。所以說:「你的日子如何,你的力量也必如何」(申三十三25)。
回應:親愛的天父,求祢幫助我過一個分別為聖的生活,好叫我在事奉祢的時候不至於得罪祢,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利未記十章3節
3 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亞倫就默默不言。
QT經文:利未記十章1~1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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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 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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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日子如何,你的力量也必如何.
祢在萬民中永得榮耀.感謝讚美主!
發言日期: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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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yoc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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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主幫助我過一個分別為聖的生活,好叫我在事奉祢的時候不至於得罪祢
發言日期: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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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羊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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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時候,神的兒女只記得神的榮光,卻忘記了我們的神乃是烈火
發言日期: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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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羊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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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天父,求祢幫助我過一個分別為聖的生活,好叫我在事奉祢的時候不至於得罪祢,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發言日期: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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