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每日親近神 (20180208)
|
|
←【前一篇】20180207
|
【下一篇】20180209→
|
|
出埃及記 第39天
經文:出埃及記二十章12~26節
主題:愛人的誡命
十誡的第二部分論及人與人的關係:
要孝敬父母(12節),第五誡──孝敬父母,這是第一條帶著應許的誡命。凡遵守這誡命的人,「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保羅說:「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弗六2)這條誡命也可譯為「敬重你的父親和母親」,那是說無論父母是否配得尊敬,都要孝敬。要知道生命是神賜予的,又藉著父母傳遞下去,父母也是神的代表,替神管理兒女,不敬重父母即是不尊敬神。
尊重生命(13節),第六誡──不可殺人,人在神心目中具有無限珍貴的價值。這條誡命雖強調生命是神聖的,但是並非泛指「不殺生」,只是禁止未經許可的殺人行動。從新約的啟示看,恨人也包括在這一條誡命之內,連恨弟兄也算為殺人(太五21~26)。
尊重婚姻(14節),第七誡──不可姦淫,婚姻是一種立約關係,雙方均須負責任,這條誡命要人保守婚姻的貞節,姦淫乃破壞了婚姻的忠誠,顯示對配偶不尊敬。遵守這條誡命須具備兩個條件:第一,尊重婚姻的神聖關係;第二,持守個人的貞節,只在婚姻中有性行為。
尊重別人的財物(15節),第八誡──不可偷盜,凡是用不正當的方法獲取財物即是偷盜。擁有財產不是一件壞事,但聖經不讚許因為要擁有財產而傷害別人和壓榨別人。舊約瑪拉基書三章8~10節更表明凡不獻上供物和十分之一的奉獻,即是奪取了神之物,犯了這條誡命。
尊重真理及他人的名譽(16節),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廣義來說,乃要禁止一切不誠實的事(利十九11,禁止說謊),作假見證足以叫無辜的人致死,或破壞別人的名譽。攻擊別人即是攻擊神,因人是按照神的形像造的。
不可貪戀別人的所有物(17節),第十誡──這條誡命禁止人以不正當的態度對待別人。貪婪是人起鬥爭殘殺的基本原因,「貪婪」在希伯來文意即「渴求」或「以~為樂」,只有當「渴求」走入歧途,要得著別人的東西,就是錯誤、就是罪。保羅說:「不可有貪心,因為貪心與拜偶像一樣。」(弗五5)
回應:
感謝神,因祢使我在新約的啟示中,了解十誡的精義,求主幫助我遵守並全心愛神及愛人。
禱讀:馬可福音十二章30節
30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
QT:出埃及記二十章12節
|
|
|
|
本文由台北基督之家提供
| 網友回應 |
|
尚未登入,無法參與回應
|
Tina Yang
|
要盡心.盡意.盡性愛主-我的神.
發言日期:2018/02/08
|
Miyochou
|
因祢使我在新約的啟示中,了解十誡的精義,求主幫助我遵守並全心愛神及愛人
發言日期:2018/02/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