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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受神恩的以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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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25:5; 26:12-13
父親留給他一切所有的東西,他沒有浪費、消耗!有神賜福,反而營生、發展。耶和華神也留給他有水的井,他很珍惜,也願忍讓!有神同在,他不爭,並且努力耕作。
依照聖經記載,以撒的生命,兩個特點,第一個特點是「神賜福」,第二個特點是「神同在」。這兩個特點,全來自於神,因此,全是神所給的恩典。神給我們一切東西,無論是困難的、容易的、有價值的、不起眼的,我們都應承受。能承受,就是承受神的恩典,不願承受,就是拒絕神的恩典。
一、以撒生命的第一個特點,即,知道神賜福!
神給了以撒豐盛的物質祝福,因父親留給他「一切所有」的東西。而他沒有浪費、消耗從神來的賜福,反而好好利用神藉父親的手所給的家產,去營生、發展,因而成了「大富戶」。
亞伯拉罕將死的時候,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其他庶出只能得父親亞伯拉罕所給的「財物」,「財物」,原文作「禮物」(25:5,6)。因為以撒是依神應許所生的兒子,要承受家業;以撒所領受的豐盛,可以預表基督的豐盛。
但這「一切所有的」到底是甚麼?我想,應包括家裡所有的牛羊、僕人,也包括所有的帳棚、器具,甚至包括那些「能使家業昌大」的技巧。因此,有形家業並不會傷人,會傷人的是懶惰、擺爛的個性。而亞伯拉罕應是一個勤奮的人,因為亞伯拉罕不斷鑿井,因為他要從遊牧轉成長期寄居。所以,亞伯拉罕也給了以撒勤奮的習慣。
神其實也已賜福給我們今天在座每一位弟兄姊妹,因為或多或少我們都從自己的家中得著一些東西,雖然不像以撒那樣,從亞伯拉罕那裡繼承所有的東西。我母親在我小時候曾對我說,外公已經把家裡最好的家業給她了,這家業,即,母親的雙手與身軀。這樣的家業,有無窮的可能性。不是嗎?
我現在我每天可以看到王朵!王朵也有健全的身軀與雙手,這就是她父母親給她的全部產業。而我每天為王朵及自己兒女禱告,希望他們不要辜負了上帝藉他們父母所給的美好祝福。
肉身生命不會減少我們領受神恩典的份量,然而,肉身生命若頹廢著,則一定會增加承受痛苦的份量!佈道家胡克力哲缺手缺腳,但他的生命,是多麼美的生命!
二、以撒生命的第二個特點,即,活出神同在!
神給了以撒會出水的井,而且是不斷地給會出水的井,這是何等不可思議的事。現代人鑿井,探勘一下便知有沒有水,三、四千年前的人鑿井,要有水只能碰運氣。而以撒每次鑿井都有水,太神奇了!
以撒有神同在,因而他不爭,並且努力耕作,活出神的同在。當他的敵人要佔有他的井時,他就讓出來給他們。以撒至少忍讓了三次,即,他至少放棄了三口活水井,將它們讓給非利士人。這樣,以撒很少為有沒有井而憂愁,因為耶和華活神是他的井。
父親亞伯拉罕死了以後,神讓以撒住在靠近庇耳拉海萊的地方(25:11)。「庇珥拉海萊」,意即,永活耶和華神所看顧的井。這地方,在西乃半島北部,現今的埃及境內,其實這地方也不容易鑿井出水。而長期寄居民族,住三五年,要找到一口井,正如短期遊牧民族,住兩三個月,要找到一處綠洲,同樣重要;否則,人畜都要渴死。神親自作以撒的井,這是耶和華神莫大的同在與祝福!
而這樣的神與以撒同在,連他的敵人非利士人都看出來了。這些敵對陣營的人,與他們的軍長,後來,要求與以撒立約、彼此立誓,互不侵犯(26:26-33)。並說,你們一定要待我們,像我們待你們那樣好。其實,非利士敵對陣營,這話講得有些「二百五」!文不對題。但以撒的心仍寬廣,還請他們吃喝宴樂!
耶穌說,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一個人能使別人彼此和睦,一定自己也與人和睦,神必與這樣的人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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