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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伯拉罕的信心(創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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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十二章起,信心之父亞伯拉罕出現在救恩歷史中。亞伯拉罕,原名「亞伯蘭」,九十九歲時被耶和華改名「亞伯拉罕」。亞伯拉罕的名字、事蹟、信仰經常被新約作者提及。亞伯拉罕是活在聖約中的人物,能活在聖約中,必須經歷神的選召,並且願以純粹的信心回應這選召。
一、純粹的信心,抓住神應許
神選召亞伯拉罕,並且向亞伯拉罕賜下應許。今天經文說,「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12:2-3)。以上,全是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亞伯拉罕以純粹的信心抓住神的應許,並沒有多作非分之想。
而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其中「大國」,可譯作「偉大的國家」;偉大國家,當然不是指地中海邊的小國以色列。但亞伯拉罕後來真是要在世上建立大國嗎?「名為大」,可譯作「名尊大」;名尊大,不僅有名聲,而這名會具有特殊的歷史意義。但亞伯拉罕當下有意識到自己會在歷史上留名嗎?而神說「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可譯作「地上所有的部族,都要藉你得福」,即,不論是否與亞伯拉罕有血緣關係,萬族、萬民都要因亞伯拉罕得福。亞伯拉罕領受這樣的神諭,他要怎麼做呢?他一定感到不可思議,這怎麼可能呢?
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是大國、大名、大福的應許,不過這些應許都不是地上的、實質的應許,而是天上的、超越的應許。因為,地上的實質應許,極為短暫,天上的超越應許,存到永恆。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只在基督裡被神完成。這樣的應許,很不可思議,同時,也很讓亞伯拉罕難以明白。我們會認為神給我們的應許會很具體嗎?或者,其實我們都求很具體的應許,不是嗎?
在亞伯拉罕七十五歲的時候,神將應許賜下,但是到了亞伯拉罕蒙主寵召的那年,即,一百七十五歲的那年,亞伯拉罕家族根本還不是一個國家,遑論成為大國,享有大名,或領受大福?所以,我說,亞伯拉罕一生應很難明白神給應許真正旳意義何在。這樣,從神而來最偉大的應許,根本就不可能是實質的事物!雖然神應許好像「烏托邦」,或近乎「海市蜃樓」,但亞伯拉罕仍以純粹的信心仰望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相信神必能作成,將榮耀歸給神(羅4:20-21)。
你看,純粹的信心只抓住神的應許,既抓住了永世的應許,便不應追求應許之今世全然應驗,要讓自己的慾望得著滿足!希伯來書的作者說,亞伯拉罕是憑著信心而死,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事,但卻用信心抓住了神的應許(來11:8-13)。
以純粹的信心抓住神的應許,對我來說,並不是指我從神那裡領受主觀的神諭,像亞伯拉罕那樣——雖然我常有這樣的誘惑。以純粹的信心抓住神的應許,而是指我用純粹的信心,信靠神在聖經裡所說過的話,絕不以自己有信心的名義,去抓住自己的感覺、理想、喜好、願望、幻想、夢想,把自己的感覺、理想、喜好、願望、幻想、夢想,提升到神應許的層次。抓住神的應許,絕不是滿足自己想像!因為魔鬼也會利用人裡面的感覺、理想、喜好、願望、幻想、夢想來勾引我們,讓我們以為那些感動全是神的應許,然而它們卻都不是神應許。因此,有些人被魔鬼欺騙了一輩子還不自知!
從亞伯拉罕的一生,我們看見,神給應許,但不一定神給應驗,即,並不滿足亞伯拉罕現世的感受!神這樣對待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仍相信,當神這樣對待我們時,我們能相信嗎?
二、純粹的信心,會帶出行動
今天的經文說,「耶和華對亞伯蘭說,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羅得也和他同去」(12:1,4)。因此,我們可以發現,亞伯拉罕領受了耶和華的話,就照著耶和華所吩咐的去做了。信心會帶出行動,沒有行動的信心,是死滅的信心、是沒有影響力的信心、是沒有屬天能力的信心。所以雅各說,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行為應驗了人的信心與稱義(雅2:17, 22-23)。保羅以亞伯拉罕的信來證明因信稱義真理,雅各以亞白拉罕的行為來應驗因信稱義的果效,兩者並不衝突。
亞伯拉罕有信心,同時有行動。亞伯拉罕娶妻之後,與父親他拉從迦勒底的吾珥一起離開家鄉往哈蘭,這是第一次的離開!四十歲左右的第一次離開,他們要離開月神敬拜,要離開世俗價值。七十五歲時,亞伯拉罕帶著侄兒羅得離開哈蘭的家,這是第二次離開!第二次離開,他們仍要離開月神敬拜,要離開世俗價值。因此,一個人接受呼召、領受超越的應許,便要一次、二次、再次、甚至永遠離開世俗,敬拜真神。
因此,信心的行動,是不止息的行動。日後,亞伯拉罕及他的子孫在「水平」世界裡生活,仍要不斷而離開「水平」的世界,不斷進入「垂直」的世界。並且,將上主價值藉著自己的生活見證,媒介給這個會過去的短暫時空。當亞伯拉罕或他的子孫,不願有這樣的信靠的行動時,滅亡便立即臨到!
信心會一定引出行動,因信心而有的行動,必定讓亞伯拉罕投入未知的將來,並且準備付上代價。亞伯拉罕因信心而有的未來,不是自己規劃而成的,而是真神導引而成的。亞伯拉罕的未來,有戰爭、會懼怕、滿苦難,但亞伯拉罕卻從來沒有停止築壇,敬拜耶和華神。當然,也是因為亞伯拉罕築壇敬拜,活出屬天價值,才遭到世界挑戰,成為世界不配有的人。不是亞伯拉罕不配擁有世界,乃是世界不配擁有他們,因為世界配不上他們(來11:38)!
我們讓世界配得上我們嗎?世界很想要擁有我們嗎?果真如此,我們的信心與行動,可能還是有問題的!
三、純粹的信心,與基督有關
人擁有亞伯拉罕的信心,並不能讓人成為基督徒,因為還要看這人相信甚麼?是相信耶穌基督,還是相信亞伯拉罕?是只相信獨一真神,還是相信三一上主?我們絕對不可教導信徒,只要擁有亞伯拉罕的信心便可,有沒有耶穌基督,這並不重要。這是錯誤的信仰!
因為,有亞伯拉罕之信的人,並不見得都相信基督耶穌。猶太人有亞伯拉罕的信心,卻不相信耶穌基督,就是一個例子!準確地說,救恩歷史裡的亞伯拉罕的信心,只與神在基督裡的應許有關,即,只與基督有關。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裡才是「是的」(林後1:20)。我們不是因為有亞伯拉罕的那種信心而成為基督徒,乃是因為相信耶穌基督救贖我們而成為基督徒。而我們跟從基督耶穌,雖應該有亞伯拉罕的那種信心,但並不表示那種信心是我們得救的主要條件——好像沒有基督也沒有關係、只要有亞伯拉罕的信心就好了,果真這樣,基督救贖就不是最重要了,也不是最根本了。當我們講亞伯拉罕信心時,絕對不可以忽略基督耶穌!
又,與亞伯拉罕有血緣關係,絕不是成為神國子民的必備條件。因為成為神國子民,關鍵只在乎神在基督裡的揀選。猶太人只看重與亞伯拉罕的血緣關係,以為與亞伯拉罕有血緣關係,便是神的兒女。保羅說,唯有在基督裡憑應許而有的兒女,才是神的兒女(加4:28; 羅9:8)。自認有亞伯拉罕血緣就是神國子民這看法,是極大的錯誤,持有此看法的人,其實根本就不是神國子民。因耶穌對猶太人說,「不要自己心裡說,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我告訴你們,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太3:9)。
因此,我們不可以說,近東子民約旦國人有以掃(以東)的血脈,因此就是神應許之民,因為以掃是以撒而生,以撒是亞伯拉罕的兒子。我們也不可以說,因為回教徒也認為自己是亞伯拉罕後裔,所以,回教徒也從亞伯拉罕裡得著上主祝福。我們更不可以宣信,猶太教徒、回教徒與基督徒,因為都重視亞伯拉罕這先祖,就可以是一家人。因為,使徒信經,沒有這樣的宣告。我們不可以把亞伯拉罕在救恩歷史上的地位放大,取代耶穌基督。因為,耶穌說,沒有亞伯立拉罕以前,就有了我。即,沒有亞伯拉罕以前,我就是我所是,我就是聖子上帝(約8:58)。
我們不傳別的只傳基督,因此,傳講基督不可高舉亞伯拉罕。我們講述亞伯拉罕的信心,不是講述一個人只要有亞伯拉罕之信——即,人只要像亞伯拉罕那樣信上帝,他就都是神國子民、上主兒女,至於他是否信耶穌基督根本不重要。這世上真有人這樣相信,是因為他們認為人子耶穌只救活在耶穌以後世代的人,並不能救活在耶穌之前世代的人;因此,亞伯拉罕是靠信上帝得救,並不是靠信耶穌得救。這樣的信仰看似合理,其實,根本是不信。因為他們根本不信人子耶穌同時是神子基督,也能臨在亞伯拉罕世代、甚至所有的世代,去拯救自有人類以來各時代裡的人群。因此,這樣的信仰,是錯誤的信仰!
我們講述亞伯拉罕的信心,是講述在基督裡亞伯拉罕而有的信心。亞伯拉罕在世的日子,憑著純粹的信心依稀看見了那晚他兩千年後的耶穌就是先於他在創世之前便已存在的基督。正如他看見身體機能已經死滅,但他仍確信可得著預表基督的以撒。因為,神藉保羅說,亞伯拉罕所信的神,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有的神,因此,亞伯拉罕在主面前,只作世人的父,並不作世人的上主(羅4:17)。這裡的「父」,是「信心之父」,不是耶穌所宣告的「我與父原為一」的那位天父。
為何亞伯拉罕所信的神是「死人復活」、「使無變有」的神呢?又,為何「死人復活」要先被寫下,寫在「使無變有」之前,取得優位呢?因為亞伯拉罕所信的神是救贖的神——救贖的神使基督投入救贖,從死裡復活以完成救贖大功。也因為亞伯拉罕所信的神是是創造的神——創造的神讓基督參與創造,使無變有以成就創造大功。而「死人復活」優位於「使無變有」,正表明「救贖」優位於「創造」,我們必須從上主救贖的角度來認識上主的創造——從虛空到實有,從黑暗到光明,從混沌到秩序,從動盪到安息,是創造,這些過程更是一種付代價的救贖。同時,我們也必須從聖子基督所啟示出來的上帝,來認識天父上帝,不能只從萬物的受造來認識創造主。
因此,亞伯拉罕的信仰,不只信仰真神,更是信仰基督,信仰在基督裡的上帝。信心一定與基督有關,基督若不是信心的中心,信靠的對象一定多元起來,得救的道路也不會是唯一。人不願去信靠在基督裡的上帝,便是跟從了魔鬼的作為!願主憐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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