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加入會員│會員登入│點數說明│網站地圖│聯絡我們 │奉獻支持 (尚未登入) 聖經投影片 11月6日 星期五
更多>>
 

服務列表
靈修
資訊
社群
知識
分享
遊戲
台灣聖經網
靈糧中心 線上奉獻
代禱信 登廣告
🏝️ 功能島


每日閱讀首頁 蘇老師時間 劉三講古 張牧師開講 每日親近神
林南禱告手冊 胡邵明牧師靈修 宣教日引 荒漠甘泉 慕安德烈
每日新眼光讀經 每日靈修小品 信心支票簿 湯新如牧師靈修 今日恩典365
奔向日出 黃牧師靈修 劉彤牧師靈修 芥菜種靈修日誌 活潑的生命
三讀三禱運動 英文靈修



每日親近神 (20170825)

←【前一篇】20170824

【下一篇】20170826→

創世記第34天
主題:彩虹之約
經文:創世記九章8∼17節

這是神與挪亞和他後裔所訂的約,一般稱之為「挪亞之約」。約是聖經中最重要的觀念之一,約是神與人關係的中心。在這段經文中,「約」這個字出現了八次之多。「約」本是雙方互相同意締結的一種關係,有約束力,有一定履行的義務。但聖經中的「約」基本意思為應許、允諾、保證,神和人立約是神對人的賞賜。「約」不是永遠帶有條件的,任何應許都可稱為「約」。
神主動與挪亞所立的約是無條件的、是指向整個宇宙的;不會再有毀滅全世界所有血肉之物的大洪水,並以彩虹為證。神主動與人立約,建立彼此關係的基礎,然後「把虹放在雲彩中」作為記號(13節)。自然現象的彩虹,從此成了神與人類立約的一個記號。神每當「看見」彩虹的時候(16節),就會記念祂與挪亞所立的約。主動與人立約的神,也是一位信實守約的神。祂必會按祂所說去做,祂不會食言;天上的彩虹證明祂是值得信靠的。提摩太後書二章13節說:「即使我們失信,神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祂若不信實,祂跟人立約便沒有意義了,神由始至終沒有違背祂與人所立的約。神記念我們是永無止境,因為這彩虹之約是永恆的約定(12節、16節),永遠有效。
除了瀑布地區以外,彩虹總是在雨過天晴後出現,不經歷風雨,怎能看到彩虹?洪水是神的審判,洪水後的彩虹成了神憐憫、拯救的記號。我們的人生如能勝過苦難,便不會因黑雲密佈而失去生命中的彩虹。每當彩虹出現,提醒我們:現在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你成就那無比的榮耀,就像那彩虹的光芒。人生難免遇上洪水,只要彩虹仍在,洪水將不能摧毀我們的信仰,把我們捲走。
彩虹是約的記號,為要把審判轉為恩典,給我們從上而來的盼望。信實的創造主,已經為我們立下彩虹之約──神的恩典會適時臨在,制止洪水氾濫,當洪水退去,彩虹會再現。這約要持續到永遠!
回應:主啊!我為生活中的風雨向祢感恩,因知道風雨之後會有彩虹,會有祢的恩典與憐憫,幫助我在風雨中仍然靠祢站立得穩。

禱讀:羅馬書八章24節
24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

QT經文:創世記九章8∼17節


本文由台北基督之家提供

網友回應
尚未登入,無法參與回應

Tina Yang

主啊!孩子完全信靠以及順服您.更深信經過自己認罪與悔改後您會安慰的.

發言日期:2017/08/25

Miyochou

願神幫助我在風雨中仍然靠祢站立得穩

發言日期:2017/08/25

木媽

我雖然小信,祂仍是可信。

發言日期:2017/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