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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親近神 (2017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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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34天
主題:彩虹之約
經文:創世記九章8∼17節
這是神與挪亞和他後裔所訂的約,一般稱之為「挪亞之約」。約是聖經中最重要的觀念之一,約是神與人關係的中心。在這段經文中,「約」這個字出現了八次之多。「約」本是雙方互相同意締結的一種關係,有約束力,有一定履行的義務。但聖經中的「約」基本意思為應許、允諾、保證,神和人立約是神對人的賞賜。「約」不是永遠帶有條件的,任何應許都可稱為「約」。
神主動與挪亞所立的約是無條件的、是指向整個宇宙的;不會再有毀滅全世界所有血肉之物的大洪水,並以彩虹為證。神主動與人立約,建立彼此關係的基礎,然後「把虹放在雲彩中」作為記號(13節)。自然現象的彩虹,從此成了神與人類立約的一個記號。神每當「看見」彩虹的時候(16節),就會記念祂與挪亞所立的約。主動與人立約的神,也是一位信實守約的神。祂必會按祂所說去做,祂不會食言;天上的彩虹證明祂是值得信靠的。提摩太後書二章13節說:「即使我們失信,神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祂若不信實,祂跟人立約便沒有意義了,神由始至終沒有違背祂與人所立的約。神記念我們是永無止境,因為這彩虹之約是永恆的約定(12節、16節),永遠有效。
除了瀑布地區以外,彩虹總是在雨過天晴後出現,不經歷風雨,怎能看到彩虹?洪水是神的審判,洪水後的彩虹成了神憐憫、拯救的記號。我們的人生如能勝過苦難,便不會因黑雲密佈而失去生命中的彩虹。每當彩虹出現,提醒我們:現在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你成就那無比的榮耀,就像那彩虹的光芒。人生難免遇上洪水,只要彩虹仍在,洪水將不能摧毀我們的信仰,把我們捲走。
彩虹是約的記號,為要把審判轉為恩典,給我們從上而來的盼望。信實的創造主,已經為我們立下彩虹之約──神的恩典會適時臨在,制止洪水氾濫,當洪水退去,彩虹會再現。這約要持續到永遠!
回應:主啊!我為生活中的風雨向祢感恩,因知道風雨之後會有彩虹,會有祢的恩典與憐憫,幫助我在風雨中仍然靠祢站立得穩。
禱讀:羅馬書八章24節
24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
QT經文:創世記九章8∼1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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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台北基督之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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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 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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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啊!孩子完全信靠以及順服您.更深信經過自己認罪與悔改後您會安慰的.
發言日期:2017/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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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yoc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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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神幫助我在風雨中仍然靠祢站立得穩
發言日期:2017/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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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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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雖然小信,祂仍是可信。
發言日期:2017/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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