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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神而生(約壹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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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每日親近神的進度在約翰一書第三章,而今天有一位姊妹要受洗,因此,我願與大家分享約翰著作裡「從神而生」這個主題。
從使徒約翰的著作裡,我們可以歸結基督信仰要義。使徒約翰一生活了九十多歲,寫了約翰福音、約翰書信與啟示錄。約翰認識耶穌,認為耶穌是神的獨生子,是起初的道。因為耶穌自己宣告,自己是「生命的糧」、「世界的光」、「羊的門」、「好牧人」、「復活」、「葡萄樹」、「道路、真理、生命」。而這些宣告,植基於耶穌自己說,「沒有亞伯拉罕之先,就有了我」,意即,「沒有亞伯拉罕之前,我是我所是」(約8:58)。而「我是我所是」,正是指「自有、永有的上帝」。總之,耶穌對約翰而言,是基督、是彌賽亞、是神的羔羊,為要除去世人的罪孽。
耶穌基督降世,要除去人的罪孽,因此約翰對「人類」的認識,沒有很正面。他認為,「人類」就只能拒絕真光,甘願活在黑暗中!因為他說,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因此,約翰認為,「人類」都一定需要從神而生;「從神而生」與「永生」或「重生」是同義詞。約翰沒有主張,人類只需要修練自己、活出好行為,把「人類」原本就有神的形像朗現開來便可。約翰與保羅同樣認為,人類早已墮落,因而需要神的救贖,自己修練完全無法與神建立關係。而「人類」若接受神的救恩,則「人類」就能「從神而生、得著重生、領受永生」。接受救恩的人,一死、兩生,不接受救恩的人,一生、兩死。
約翰二十多歲就跟從耶穌!跟從耶穌不久,他便參與了耶穌與尼哥底母的對話,只是約翰是個旁聽者。從耶穌與尼哥底母的對話中,約翰知道人類想進神的國,或想見神的國,主要的條件只有「重生」。而約翰九十多歲在以弗所寫信給現今土耳其各地的教會,與基督徒討論救恩,約翰仍確信人若要與三一上帝建立關係,只有藉基督救贖「從神而生」。
一個人一生的信仰是否正統,若從聖經總體性原則來看,即,我們總要看有沒有高舉人、是不是貶抑基督?真是這樣,就一定不正統。約翰一生持守正統信仰,以基督為中心看人類,以基督為中心體會聖父上帝,並以聖父上帝為光、為愛,作成救恩,重生我們。我們應該效法約翰,持守純正信仰。
今天我們要講明何謂「從神而生」?我要說的是,「從神而生」絕不是「像火鳳凰槃,進而浴火重生」。中國古老神話傳說,鳳凰以五百年為週期,經歷猛烈火光煎熬考驗,因而能脫離苦痛,獲得重生,並在重生中達到昇華。這神話其中的意義,可寓意為「人類不畏痛苦、義無反顧、不斷追求、提升自我的執著精神」。我們若「從神而生」理解成「浴火重生」,這當然不是基督信仰的講法。若有人持這樣的看法,只是一廂情願的說法,並不是基督真道。
而「從神而生」也絕不是「人的肉身再一次從母腹而生,生為嬰孩」,猶太法利賽人尼哥底母有這樣的質疑,以為耶穌說的「重生」難道就是生命回到母胎再被母親生一次?耶穌認為,不是這樣。因為人的一生在肉體上成為嬰孩,只有一次。等到長大成人,若再想回到嬰孩的階段,其實根本回不去了。正如人臉上有了老人斑,臉角有了魚尾紋,身上的皮膚不再緊實,就再也無法無斑、無紋、緊實、細緻。而人一出生就走向死亡,這個過程不能反轉!王朵現在已經「會爬、會走」,且很黏大人;若我們要求王朵不要煩我們,要回到起初襁褓階段,當然也回不去了。即,王朵不可能不長大一直都是「睡眠、喝奶」那個階段!
「從神而生」,非「浴火重生」,也非「回到母腹」,究竟甚麼是「從神而生」呢?又,「從神而生」的人又該如何行事為人?第一個問題關乎信徒生命的「存在意義」,第二個問題關乎信徒行為的「倫理實踐」。甚麼樣的生命存在,便會有甚麼樣的倫理實踐,因此,約翰緊扣這要旨,要求教會一定要明白這兩個問題。
一、從神而生的意義(信徒的生命存在)
若我們查考約翰福音,就約翰而言,「從神而生」的意義是「從水和聖靈生」、並「因重生而有永生,能出死入生」(約3:1-8, 16; 1:12-13; 5:24)。因為這是耶穌的主張,被約翰記在約翰福音中,直到約翰九十多歲,仍這樣相信耶穌所說的話。老約翰說,「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5:12-13)。
那麼,甚麼是「從水和聖靈生」呢?從水生,即,「生命被聖道洗淨」;因為保羅說,「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弗5:26)。因此,洗禮的水不會潔罪,乃是基督的寶血潔罪,基督的聖道潔罪。洗禮的水,乃象徵與主同死、同葬的過程(羅6:1-11)。
又,從聖靈生,即,非從肉體而生(約3:6),非從血氣生、情慾生、人意生,乃從神而生(約1:13)。在這裡的解釋,好像一種循環解說。總之,從聖靈生,不是從現實世界而生,乃是從超越世界而生,藉著接受耶穌作救主和生命的主而被神所生成成。這樣的事,不是人的一項決定,而是神把救贖工作做在我們身上。
而從聖靈而生,也意味著,人裡面原本就沒有「神的靈」。雖然人裡面有神所吹的氣,但這「氣」非「神的靈」,它乃是人活起來條件。神的「氣」使亞當成「有靈的活人」,這「有靈的活人」(創2:7),原文是「有生命的個體」或「會呼吸的生物」,神的「氣」與「聖靈」或任何的「靈」都沒有直接關連。而聖父上帝吹得這口「氣」,原文與「神的靈運行在水面」(創1:2)這句裡的「靈」字,原文也不是同一個字。因此,我們不能說,活人裡面的靈魂,就是神所給與的、神自己的「靈」,即,聖父上帝所給與亞當的「聖靈上帝」。
那麼,我們若從神而生,我們重生了,究竟我們存在的狀態、我們的生命,起了何樣的變化呢?這變化是,我們重新跟永生神有了生命上的連結,神的生命在我們裡面,污穢的生命、不堪的人生已經離開我們,我們在基督裡成了新造的人、成為神的兒女,穿上了基督,有真理的仁義與聖潔。這便是信徒生命存在的意義!
二、從神而生的果效(信徒的倫理實踐)
信徒有甚麼樣的生命存在,便會有甚麼樣的生命果效!因為生命的果效,用以彰顯生命的存在。約翰似乎認為,依照倫理實踐來看,即,依信徒行事為人來看,在教會中我們可以分出兩種信徒,一種信徒是上帝的兒女,另一種信徒是魔鬼的兒女。即,大家都要來依信眾的行事為人,看看誰的行事為人顯出自己是上帝的兒女,誰的行事為人顯出自己是魔鬼的兒女?
我們能說約翰這樣的話不嚴厲嗎?我心想,約翰不是一直都很講愛、也不是一直都很溫暖嗎?為何他在這裡要把他教會裡的弟兄姊妹一分為二呢?而且還分成一群是魔鬼的兒女、一群是上帝的兒女,沒有居中狀態的兒女。因為老約翰真地忌惡如仇!教會歷史曾說到,有一天老約翰到以弗所公共澡堂洗澡,當他看到克林妥信眾進了澡堂,便帶著門徒奪門而出,連衣服也都不穿了。
今天如果胡牧師也像約翰這樣把有福堂的弟兄姊妹分為這兩種,那麼,大家一定以為胡牧師瘋了,胡牧師在做上帝了!而事實上,教會裡的傳道人、牧者難道不曾這樣來看他們的弟兄姊妹嗎?我在青年時期,就曾被安素堂的師母看成是魔鬼的兒女,專門搞小圈圈——甚麼導航會倍加團契之類的,好像教會一定要單一想法,不可以有另外的事奉哲學。那時,我心裡難過極了。因此,我告訴我自己,日後牧會絕對不可以把弟兄姊妹視為魔鬼的兒女,即,大家對事工的想法再不一樣,也不可以這樣看弟兄姊妹!
在今天的經文裡,約翰把話說得很重。因為約翰知道,在超越界鬼的生命存在,彰顯著鬼的生命果效;同樣,在超越界永生神的生命存在,也彰顯著神的生命果效。在超越界,這兩股力量勢不兩立,而且都想得著世上單純的弟兄姊妹!而今天我們已經成為神的兒女,同樣,生命若仍然被鬼掌控著,便有屬鬼的生命果效,被我們彰顯出來。只是我們既屬乎了永生神,成了神的兒女,我們豈可再去彰顯鬼的生命果效呢?不然,我們根本就是鬼的兒女而不自知!神兒女同時是鬼兒女,這是相當嚴重的情況,這等信徒絕是顛倒對錯,沒有是非、黑白!
總的來說,老約翰的意思是:神的兒女已從神而生,有屬神的生命果效,這樣,神兒女不僅名份已經改變,不再作魔鬼兒女,而且生命也應當改變,不會再去犯罪——即使想要犯罪,也不能再去犯罪。
那麼,我們應如何來避免自己作魔鬼兒女呢?首先,以耶穌為中心,不自我中心,因為約翰說,神的兒子顯出來要除滅魔鬼的作為。讓神的兒子在我們生命中顯出來,即,以基督為中心,不自我中心,這樣,魔鬼便不能在我們生命中有所作為(3:8)。其次,把聖道存心中,才能不再去犯罪。約翰說,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為神的道存在他心裡(3:9)。
只是這是一場生命裡的抗爭,而戰場不在外面,而是在我們的生命裡面?我極喜歡保羅的說法。因為保羅把這場抗爭說得很透徹!
羅馬書的註釋家虞格仁認為,保羅在羅馬書第六章裡主張,一個受洗歸入耶穌基督的人,一定面對兩個陣營的拉扯,但應知道自己已經在何陣營中。而我們作神的兒女,永遠都離不開這兩個陣營,這兩個陣營便是我們裡面的實際處境!虞格仁說,保羅的意思是這樣,即,當信徒再次軟弱時,應當去思考自己信主以前,如何將全人獻給罪的權勢,順服牠、效忠牠,現在也應照樣把全人獻給義的權勢,效忠祂、順服祂。可是,為何現在的效忠——即,對義的效忠,讓你我非常地不快樂,以前的效忠——對罪的效忠,卻沒有這樣情況呢?何不將先前的效忠精神,用於後來的效忠情況呢?
虞格仁這樣的理解,真地讓我很得幫助!我加入導航會倍加團契,第八年,即,二十八歲那年,每週仍參與杜牧師的查經班,這年我們查羅馬書,我為了作準備以能有所分享,或者日後也能帶查經,便把虞格仁的書拿來看。虞格仁這樣的理解因而記在自己心中,日後,也不斷以這樣的理解勉勵自己以及幫助別人!這樣的理解已經陪我走過三十年歲月。
以上理解,保羅原始的話是這樣說的:「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魔鬼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上帝的奴僕),以致成義。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羅6:15-19)。願主憐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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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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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傳福音,也要有無比耐心,才能讓人靈命成熟.
發言日期:20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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