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加入會員│會員登入│點數說明│網站地圖│聯絡我們 │奉獻支持 (尚未登入) 聖經網酷卡 10月18日 星期天
更多>>
 

服務列表
靈修
資訊
社群
知識
分享
遊戲
台灣聖經網
靈糧中心 線上奉獻
代禱信 登廣告


每日閱讀首頁 蘇老師時間 劉三講古 張牧師開講 每日親近神
林南禱告手冊 胡邵明牧師靈修 宣教日引 荒漠甘泉 慕安德烈
每日新眼光讀經 每日靈修小品 信心支票簿 湯新如牧師靈修 今日恩典365
奔向日出 黃牧師靈修 劉彤牧師靈修 芥菜種靈修日誌 活潑的生命
三讀三禱運動 英文靈修



靈修解說羅馬書第十三講:如何理解「人的不義,不能顯出神的義」?(羅3:5-6)

←【前一篇】靈修解說羅馬書第十二講:如何理解「人的不信,不能廢掉神的信」?(羅3:1-4)

【下一篇】萬事,究竟有益,還是有損?(腓3:5-14)→

人的不義,可以顯出神的義嗎?即,人在罪惡中,真地可以叫神的恩典顯多嗎(6:1-2)?或者,人可以作惡以成就神的善嗎?(3:8)

首先,有這樣想法的人認為,人的標準其實可以愈來愈寬,而神的標準當然會愈來愈嚴,因為神的標準總是與人的標準有別。人的標準愈來愈寬,正可以顯出神標準愈來愈嚴的那項超越價值,何等神聖不可侵犯。這樣,人把自己的行為的對錯標準,愈放愈寬,人的行為愈來愈合於大多數人認同的標準,這是很進步且自然的的事,而這樣做,非但不能損及神的義,而且還能增益神的義。畢竟神與人,大大的不同!

這種看法若是正確的,則基督的救贖只能在教會裡宣講,神聖的律法與世界的律法,需徹底分開。基督的救贖、神聖的律法、上主的聖言,只是過時的文化現象,絕不是人類社會的需要。可是,耶穌說,門徒是世上的光,要在世上活出上主聖言、神聖律法。而耶穌還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雖然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但光仍要照亮黑暗,以前這樣,現在這樣,以後永遠都應這樣!

其次,有這樣想法的人也可能是這樣的認定,即,其實神的標準也很寬,不論人行出何樣的標準,全都合神的標準,全是神的義,因為神是愛,且神以無條件的愛來愛我們。這樣,人這裡便沒有義與不義的行為,只有是否合於神愛的行為,因為信仰的最高價值在「愛」,不在其它--合於愛,即,合於神的義;不合愛,即不合神的義。然而,人不去愛,神仍愛,人的不去愛更可顯出人的不義以及神的愛。

這種看法若是正確的,則人是靠著「行出愛」而得救,絕不是因信神讓基督成為挽回祭,為是罪人的自己死而得救,也不是因為認為自己有罪需要神的救贖,而需相信基督的贖罪而得救。因為,只有愛,是人類義與不義的唯一判準。殊不知這樣的愛與慾相互勾結,讓人以慾為愛,以慾為義,神聖的法則變成了身體的原則。可是,保羅說,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8:6);約翰說,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約壹2:14-15)。

再來,有這樣想法的人更可以這樣來認定,即,神會利用人的惡,來成就自己的善,因為神掌管一切,因此,即使惡,神也必然掌管。不是有詩歌說,「罪惡雖然好像得勝,天父卻仍掌管」(出自〈天父世界歌〉)。神甚至不會浪費人類一丁點的惡,神能利用人類一丁點的惡,來成就自己的救贖事工。

這種看法若是正確的,或許人可以有意地暫時行惡,因為神總會掌管。而連猶大賣主這惡,也是上主刻意安排,或是上主不小心安排!總之,上主利用猶大的惡,成就了基督的義。這樣,話說得更入骨一點,其實猶大賣主真偉大,因為若不賣主何來作成上主救恩,而耶穌受死真卑鄙,因為耶穌利用了猶大、沒有在當下制止猶大,而使自己死在十字架上。可是,約翰很準確的說,「吃晚飯的時候,『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猶大心裡」(約17:2),約翰並沒有說,「『父』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猶大心裡」。我們若有屬天的敬虔,會限制我們的推理,只把美善歸給天父,把醜惡歸給自己。

人真的是美善的嗎?若我們閉起眼睛,回想我們一生:在「我」過往意識與走過歲月的交織裡,「我」發現「我」的生命真是何等不堪,若要把「我」那些不可告人的事,不必經過話語包裝地公諸於世,「我」真能在上主及群眾面前立足嗎?真能對神、對人無虧嗎(徒24:16)?願主憐憫我!

因此,保羅說,只有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羅3:4)

網友回應
尚未登入,無法參與回應

小小羊兒

我們若有屬天的敬虔,會限制我們的推理,只把美善歸給天父,把醜惡歸給自己。

發言日期:2017/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