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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靈修解說羅馬書第十二講:如何理解「人的不信,不能廢掉神的信」?(羅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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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太人」這族群對保羅而言,有分為「真猶太人」與「不是真猶太人」兩種。「真猶太人」是在基督裡的普世基督信徒,這群人既認罪悔改、受了洗與主同死同活,就歸入了基督,且也已因著效法亞伯拉罕之信,被救贖在上主的國裡;因此,真猶太人不屬乎血緣、傳統,只屬乎基督(加3:27-29)。真猶太人心裡已分別為聖,因為真猶太人的「裡面」(羅2:29)已歸了基督,與擁有血緣、傳統的那些「不是真猶太人」只在乎「外面」的儀文,否認基督卻高舉法律,有著天壤之別。
若「保羅新觀」所言因為神是信實的,所以神必然讓所有的世人在神的信實裡得救,因「人的不信不能廢掉神的信」(2),那麼,保羅在羅馬書裡就不必分「真猶太人」與「不是真猶太人」這兩種人了。因為所有人都因神的信實得救,所有的世人無類血統與種族,全都是「真猶太人」,但事實真是這樣嗎?事實是,信主的外邦人成了神的兒女,作了真猶太人,而不信主的神的兒女,成了不真的猶太人,是背逆上主的。這樣,保羅新觀便與上主救恩歷史實然進程不合。
又,若「保羅新觀」所言因為神是信實的,所以神必然讓所有的世人在神的信實裡得救,因「人的不信不能廢掉神的信」(2),那麼,保羅也不必談在傳統與血緣裡的猶太人的長處了,即,不必討論那些「不是真猶太人」的長處了。
我認為,「不是真猶太人」的猶太人之長處,至少有兩項,這是我近來研究保羅書信的心得。保羅說,猶太人的長處,第一項是神的聖言交托了他們(2);而第二項應是聖子基督從他們而出(9:5)。因為律法與基督的關係,保羅書信裡,保羅有廣泛的討論。
猶太人領受神的律法,且把上主的律法從自己家鄉傳揚到全世界,然而世人仍然背逆真神,保羅說,「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從超越界進入現象界,在歷史上的某個時間點「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兒子的名份」(加4:4-5)。這是保羅在西元48年寫加拉太書時說的,這年保羅五十二歲。直到西元64年左右,這時保羅約六十八歲,即保羅死前兩三年,保羅還說,「耶穌基督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前1:14)。保羅三十六歲被耶穌基督得著,於是他便相信是這位歷史上的耶穌,在復活後約兩年時光照他、選召他,直到五十二歲,他仍確認基督為世人贖罪、信耶穌罪蒙赦免的這救恩歷史,不是人們憑空杜撰,而到他六十八歲,三十多年過去了,他仍在傳揚這位歷史上的耶穌,就是赦免他這個罪魁的基督。耶穌基督真的從保羅的罪惡深淵裡救拔了保羅!若耶穌基督不救保羅,保羅仍會是「不是真猶太人」的猶太人,繼續逼迫基督門徒,即,繼續逼迫他在羅馬說這裡所說的「真猶太人」,繼續去犯下神不喜悅的罪而不自知。
因此,保羅在這裡所說,「即或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了神的信嗎?斷乎不能」。保羅之所以這樣說,這是因為,在律法徹底無能的時候,基督就降世為人,為保羅及世人成就了十架救恩。保羅之所以這樣說,也是因為保羅在作掃羅時,自己是徹底地不信耶穌是基督,因為他只跟從天父上帝,絕不認聖子基督。然而,天父上帝沒有棄絕保羅,天父上帝在基督裡光照他、選召他。保羅信主剎那,並不是被猶太傳統所召,當天上有大光照下,保羅仆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保羅立即對那大光說,「主阿,你是誰?」;主說,「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徒9:4-5)!這樣,保羅是被基督所召,被在耶穌基督裡的上帝所召!
沒錯,「難道人的不信,就廢掉了神的信嗎」這問句,是在肯定天父上帝的信實!然而,當我把這真理運用在救恩論時,它不可以無限擴張--以為只要有神的信實,所以全世界都可蒙神接納,或因為神是信實的,所以全世界早已蒙神悅納,因此世人實不必在基督裡認罪悔改,接受耶穌的救恩,真是這樣嗎?保羅個人得救的經歷,正是「神的信實,並不意味,不透過相信耶穌基督的救恩而能使世界裡的任何一人得救」。保羅若今天在世活著,他會說,「這就是我的立場,誰也不得憾動它,否則就是對我跟從基督特大的誤解」!
雖然保羅像耶穌那樣,十二歲成為律法之子(路2:41-51),但是律法之子並不能成為「真正的猶太人、真正的神兒女」,唯有接受耶穌作救主才能成為真猶太人,作真兒女,稱天父上帝為阿爸,父(羅8:2,14-15; 加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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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羊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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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難道人的不信,就廢掉了神的信嗎」這問句,是在肯定天父上帝的信實!
發言日期:2017/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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