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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款漂白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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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民窟:看了會哭的地方

英國人殖民香港初期,貪污十分厲害,一些英國高官,貪了大量財富,但錢不能曝光,否則等於告訴別人自己在貪污,貪款必須漂白,才能名正言順,將錢匯回英國。
當時管道之一,是利用馬票。香港盛行跑馬,頭獎可得鉅額獎金,一如台灣大樂透,有機會獲幾億元獎金。
英國貪官去找馬票的得主,願以高出獎金10%的價錢,買他們的中獎馬票。這樣錢就得以馬票中獎形式漂白,名正言順的匯回英國,享其清福。
後來大家發現在香港的英國官員經常中馬票,都很羨慕他們運好,能夠經常被財神爺看中。此事在香港當然傳為笑談,英國官員貪污惡名隨而流傳全香港。
中國大陸有位官員,位居敏感職位,貪了很多錢,但不敢存銀行,也不敢買豪宅,否則別人問其資金來源,將無言以對,貪污當即曝光。
後來去搜查他家時,發現地板有夾層,打開一看,整個地板下面都是一捆一捆未打開的鈔票。
台灣有總統級高官貪污,錢太多,無處放,利用關係借銀行金庫存放。有的貪官將錢放在家裡,調查人員搜查時,情急將錢燒掉或放在水池裡面。
法律上有一條所謂的「財產來源不明罪」,亦即官員財富已增加,如交代不出來源,即以貪汙治罪。香港廉政公署肅貪世界有名,財產來源不明罪條款的使用,是其厲器。盼望各國都能有效採用,庶幾對貪污有些嚇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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