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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解說羅馬書第六講:我們不可以再擺爛!(羅1: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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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任憑人類拜偶像,正如同一名生父任憑他的兒子認賊作父。

兒子已經認賊作父,生父再也喚不回,只能忍耐著兒子回頭,生父沒有想到兒子不僅不感到父親的愛,反而愈發痛恨生父,更作出一些傷風拜德的事,在這裡,不是生父不回轉,乃是兒子不回頭,生父只能暫時把他們交給那罪污充滿的世界。因為生父生氣了,就任憑逆子去吧!
 
問題是神應該不應該「任憑人」(gave them over)呢?當然神必須「任憑人」,以致讓人知道他忿怒了;否則,聖潔的神立即出手擊殺,人類的下場豈不是更慘!否則,聖潔的神豈不以非為是、以錯為對,是非對錯不分了。
  
但是神只能一直任憑人犯罪,甚麼辦法都沒有嗎?也絕非如此,因為神後來讓自己的獨生兒子為人類的罪惡上了十字架。彼得在五旬節聖靈降臨後,當下講道時說,「他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徒2:23)。眾人聽此聖道,感到扎心,在馬可樓信而受洗的人有三千,馬可樓真是被擠得水泄不通,實在太多人了!
  
原文「被交與」意思是「這位被神交付出去的」,指的就是主耶穌被神交付了出去;而若看彼得講論的上下文,耶穌是按神的定旨先見,被「交付」了出去,而且是「層層遞解」給當權派,一關也沒有漏掉。
  
回到羅馬書這裡,我們再看一下「神任憑他們」的原文意思是「神把他們交給……」,呂振中譯作「上帝把他們放給……」(24, 26, 28);因為,「任憑」原文裡有「交出去」的意涵。神的三次任憑,可譯作「神把他們(人類)交給污穢」(24),「神把他們交給卑鄙的邪情(按:指同性淫亂)」(26),「神把他們交給邪心」(28)。 雖然徒2:23與羅1:24,26,28原文並非同一字,但我們仍可以對照來看。   

我們若對照徒2:23與羅1:24,26,28,我們可以發現,忿怒的神、公義的上主將人類「交付」出去的同時,這一位想要挽回忿怒的神、慈愛的天父也同時定意為了那沒可救藥的人類而把他自己的愛子「交付」出去。  
 
神解決人類罪惡的方法,是自己付上代價,以能綏靖人類得罪他而有的怒氣。所以保羅說,神設立耶穌基督作挽回祭……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3:25)。約翰認為,信的人,罪得赦免,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們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3:18)。因此,基督信仰,絕對沒有普救論的理由!
  
公義的神交付罪人,因為他對罪人忿怒,同時,慈愛的神交付無罪的神子,因為他要拯救罪人。因此,彼得認為,是神讓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他面前(彼前3:18)。
  
得救的信徒,面對「交付」的真理,該有怎樣的態度呢?
  
別再把自己交付給罪惡,不要一而再、再而三擺爛自己的身、心、靈。「擺爛自己的身」,是指「對自己身體的慾望,沒有節制」,「擺爛自己的心」,是指「心裡規劃著如何去放縱自己、如何去抵擋上主聖道,以惡為善,是非不分」,「擺爛自己的靈」,是指「不想靈修、不想與上主交通、不想參加聚會、不想以真愛待人」;果真這樣,那麼,忿怒的神會再次把我們放給那個「爛情況」,有一天要審判我們;而我們或者也將再次讓主釘十架(來6:7),把主耶穌再次層層交付出去!願主憐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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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羊兒

願主憐憫我們!

發言日期:2016/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