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靈修解說羅馬書第三講:誤解耶穌基督,誰能逃罪呢?(羅1:16-17)
|
|
←【前一篇】靈修解說羅馬書第二講:不可只生不養,也不可只養不生(羅1:7-15)
|
【下一篇】靈修解說羅馬書第四講:人的裡面真有「神性」嗎?(羅1:18-20)→
|
|
「義人因信得生」是何意?這句話是否先肯定這世上有義人,然後,這義人需要相信神,才能得著屬靈生命?或者,然後,這義人因神的信實而得生命?
我想,從整本羅馬書看,以及從整本聖經看,絕對不是這樣!因為保羅在羅馬書的後面引用了詩篇,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3:10, 詩14:1-3, 53:1-3),保羅在羅馬書的序言的主張,不會與後面的論證相矛盾。
「義人因信得生」這句話,原文可譯作「因信稱義之人得生命」,而這樣的譯法,也不能算錯譯,反而合乎羅馬書裡信息的融貫性,也合於保羅自己對舊約的理解。保羅在羅馬書一至四章便在討論「因信稱義」,並不是在討論人的義行,也不是在討論神的信實,而五至八章則討論「因信稱義之人的靈命狀態」。
「義人因信得生」這句話,原文若理解成「世上已有義人,這義人因信而得生命」,這樣的理解是否合乎聖道呢?果真這樣理解,則這個世界早有義人,而且這些義人是本質性的義,那麼,耶穌的獻上自己作挽回祭為罪人贖罪,便與這樣的人無關,這樣,耶穌的救贖工作必不是關乎全人類的。真是這樣嗎?這不合耶穌的立場,因為耶穌說,「人子來……要捨命作贖價」(可10:45)。而聖經一貫立場,人只能因信稱義;挪亞、約伯、亞伯拉罕、大衛、但以理,全都是因信稱義的。因此,「因信稱義的人得生命」,才是保羅的確信及主張。
保羅有了「因信稱義的人得生命」的主張,才會在這裡告訴世人:首先,是自己欠世人福音的債(1:14),因為福音即表明耶穌為世上的罪人獻上自己,保羅迫切地想要把耶穌救人的道理告訴外邦世界,保羅自己就是這樣得救的,因此,這主張與保羅信主的經驗有關,保羅若沒有信耶穌是基督,保羅仍只能向世人見證自己欠律法的債,只能向世人傳律法,根本不屑去傳福音。其次,保羅說自己並不以福音為恥,因為自己看重律法時,便是以福音為恥的。第三,神的義只在福音裡顯出來,並不在律法裡顯明出來,也不在人的義行裡顯明出來。第四,稱義的人,能領受神的義,全然因著稱義的人相信耶穌為他死,不是因為人的行為,也不會只因神的信實。
千萬不要誤解保羅!別以為保羅在羅馬書裡是在傳講人的義行,也別以為保羅只是在傳講神的信實。因為保羅在幾個月前或一年前,他才說,他只傳耶穌基督,並他的十字架(林前2:2)!誤解保羅,就是誤解耶穌基督,並他的十字架!誤解耶穌基督,並他的十字架,誰能逃罪呢?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