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忍受耶和華的惱怒;因我得罪了祂,直等祂為我辨屈,為我伸冤。祂必領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見祂的公義。彌7:9---公義??「公義」的希伯來字Mishpat不是在說一個道德理論或法律意見,而是「所執行的正義行動」的最終結果。Mishpat是神對他的子民的要求,要我們行在祂面前,做當作的事,像祂那樣在人和鄰舍中間施行公平。現代的人在施行公義方面都相當含糊,許多時候我們並不確定什麼是該做的事;我們知道體制有問題,但卻不知問題出在哪裡?該怎麼辦呢?不要想靠自己來解決公義的問題,我們需要轉向神,聽從祂的指示和教導;也不要自大地想與神討價還價,或為自己辯護;不要漠視神的怒氣,更不要自以為可以改變律法來迎合自己的需要。公義和道德是由神所界定的,我們的責任是遵行祂眼中的義。從立法到司法都得如此。---本期每日讀經靈修,內容採用自TODAY? WORD 2009, A Devotional based on the Greek and Hebrew texts Written by A. J. Moen, Ph.D 可上網訂閱 http://www.atgodstabl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