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教育局發「禁守貞」公函 台灣教育被誰「綁架」了?
記者吳佳玲、張嘉慧/綜合報導
2012年09月26日
根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於9月6日行公函給該市各級學校,主旨為「為本市各校配合填報各項婦女權益工作內容-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情形注意事項。」公文說明內容有四項,內容寫到,依據高雄市婦女權益促進會第1屆第3次會議決議事項第四點:
「另有關貞愛立約承諾、守貞、拒絕婚前性行為及墮胎影片等宗教、信仰團體課程,皆不宜納入本市性別平等教育及性教育課綱內容,爰請各校邀請社會與民間團體蒞校宣講時,應慎選團體性質。」
「另有關貞愛立約承諾、守貞、拒絕婚前性行為及墮胎影片等宗教、信仰團體課程,皆不宜納入本市性別平等教育及性教育課綱內容,爰請各校邀請社會與民間團體蒞校宣講時,應慎選團體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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