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 9月24日前提出申請
生活大小事
2012年09月14日
101年地價稅即將於11月1日開徵,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在今(101)年8月31日持有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之土地尚未適用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者,請記得一定要在101年9月24日(原截止日9月22日因適逢例假日,順延至9月24日截止。)前提出申請,經稽徵機關審核符合規定者,101年度地價稅即可按千分之二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未申請則以一般用地稅率(即千分之十以上之累進稅率)核課,如在9月25日以後申請,則自明年起開始適用。但前已申請核准而使用情形未變更者,免再提出申請。
對於申請事項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03-5518141轉411至416或竹東分局03-5969663轉112至115。(資料來源: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
對於申請事項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03-5518141轉411至416或竹東分局03-5969663轉112至115。(資料來源: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
| 網友回應 | |
| 尚未登入,無法參與回應 |
新聞導覽
- 上一則:王月蘭信仰上帝 一生知足感恩
- 下一則:日籍配偶結婚登記 取用中文姓名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