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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七個孩子的爸憂心婚姻制度遭毀:「自由」不可以超過「基本倫理」!

北中南護家大會師高雄場

2016年12月07日

基督教今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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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北中南護家大會師高雄場,有位七個孩子的爸爸,被推派為「台南地區」發言的代表。在台上他風趣的指出,應該是有「七個小孩」,比別人還多,才會有機會被推派上台發言。


「自由」不可以超過人類的「基本倫理」


他認為,台灣是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但是,這個「自由」不可以超過人類的「基本倫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是普世的價值,「愛」與「自由」該有一個規範與限度,不可無限制延伸。

多數人支持傳統婚姻價值,是因為「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是「普世價值」,這與「政治」、「信仰」沒有直接的關係,更不代表反對同性傾向的朋友。


不該為了保障少數人的權益,而改變現行「婚姻制度」!


台灣過去的「家庭結構」,多數是二代同堂、三代同堂、四代同堂,多有長輩會協助照顧孫子;若為了保障少數人的權益,而改變現行的「婚姻制度」,將會讓幾千年來的「傳統婚姻價值」瓦解,也會失去台灣原有的樸實本質。

他強調,其實很多到場支持捍衛傳統婚姻價值的朋友們,身邊多少都有同性戀的親人、朋友、同事、學生⋯在日常相處時,大部分的人與同性傾向的朋友們,多是相當友善與融洽。

「婚姻平權」訴求給予「少數同性婚姻」享有一般的婚姻權利;但這樣的修法若通過,將影響了「多數異性婚姻」的「普世價值」,更破壞了幾千年來原有的一夫一妻的婚姻體制。政府雖然需要尊重少數人,但是更該保障多數人。


不可假藉「自由」的名義,侵犯他人的「權利」!


台灣其實是個對同性戀非常友善的國家,不但不歧視,也相當愛護他們;但值得國人思考的是—對同性傾向朋友的「疼愛」,是無法與「自由」混為一談的,畢竟「自由」是不允許被無限制的延伸。

「疼愛」同性戀者,照顧其需求—不等同於需要為了滿足他們的需要,而必須改變多數人的現有婚姻制度;因為「自由」需要有限度,不可以為了爭取自身的權利而「無上限」要求延伸─不然就就是假藉「自由」的名義,侵犯他人的「權利」。


在這關鍵時刻,不能再保持沈默!


這位父親表示,「民意代表」、「市長」、「總統」這些政府官員都是人民選出來的!其職責應該廣聽民意,不該「亂來」。他以一位父親、台南的民眾的身分,公開表達「反對修民法」、「反對破壞家庭倫理的制度」、「反對破壞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

他呼籲大家,在這關鍵的時刻,你我都不能再保持沈默,一定要跟里長、鄰長等鄉民代表與左右鄰居,表達「反對破壞現有的家庭制度」立場,一起來捍衛傳統婚姻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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