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政治角力下的守法精神
2015年06月22日
台南市議長李全教在市議員選舉和議長選舉中涉及賄選,檢方已經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台南市長賴清德在一月議會臨時會之前宣布,該案司法定讞之前拒絕進入議會備詢。李全教的官司一直拖延著尚未宣判,6月8日監察院約詢賴清德,6月12日市議會召開第一次定期大會,民進黨議員全部拒絕出席,導致人數不足而流會,不得不延期。台南市的府會角力,不知何時才能落幕?
市議會具有監督、制衡市政府的功能,是市民和市政府溝通的橋樑,應該要反映民意、為民喉舌,但實際運作上,人民感受不太到議會的功能,倒是有事情時會找議員幫忙「喬」,對議員使用特權習以為常。長期以來地方黑金政治讓人民反感,李全教是國民黨資深議員,傳統地方政治文化的操作高手,竟然能在民進黨佔多數的台南市議會當選議長,打亂賴清德的佈局,顯示他的「實力」。這樣的「實力」,重重打擊了綠色執政向前邁進的腳步。
賴清德決定不進議會、拒絕承認李全教的議員身分,聲稱是為了「捍衛民主價值」,並主張「監察院對地方政府和議會的爭端無權介入」。他也強調這是政治問題,不是法律問題。市長向議長宣戰、拒絕出席議會備詢,這個舉動照理來說應該爭議頗大,但是從媒體民調來看卻得到多數民眾支持,這實在是個警訊。的確,這是政治角力,但是這裡面仍不能完全不顧法律責任、憲法責任,更攸關「民主價值」的維護。
根據《地方制度法》的規定,地方首長必須依法到議會報告、備詢,市長聲稱不進議會,有違法之虞。只因為拒絕承認議長的合法性,癱瘓整個議會,讓民意機構形同虛設,違背憲政精神。不受監督、自恃得到高度民意支持、市政推展順利,這樣的治理形態,若長期化,將走向民粹或專制,並無法進一步落實民主,這是令人憂心的。
民主必須立基在法治上,但是我們的社會缺乏法治精神,不認為守法有何重要,甚至許多人覺得會逃法、玩法的人才是「有辦法」的人,才是成功者。這種風氣和戰後國民黨把法院當政治工具使用有關。老一輩的人常感慨,日本人教台灣人守法,有權者和執法單位也守法,法律是大家共同遵守;但是戰後國民黨的執法是「有關係就沒關係」,特權者用法律用來對付異己、箝制人民。台灣要脫離惡質政治文化,新的政治領袖非常需要樹立法治典範。我們並不反對台南市長用政治手段處理府會紛爭,但還是期待在政治角力中,能做比較好的法治示範。
網友回應 | |
尚未登入,無法參與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