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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募外籍看護免醫療評估 3.5起實施

2015年03月09日

台灣國度復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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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大小事】自3月5日起,重新招募外籍看護不須再做醫療評估,預估每年有3萬2500人受益。勞動部表示,國人聘僱外籍看護工,當許可期滿或中途解約出國前4個月需辦重新招募,若是被照顧者屬於身體機能難以回復或失去自主生活能力,3月5日起簡化申請流程,重新招募時不必再經醫療機構評估。
 勞動部表示,目前申請家庭外籍看護工,被看護者需要每3年到醫院重新接受評估,對於重症病患和家屬都有諸多不便,基於簡政便民,透過跨部會協商、徵詢專家意見,已針對身體機能難以回復或失去自主生活能力者,訂出3類免再經醫療評估的適用對象,包含年滿80歲以上,或被看護者為腦性麻痺、脊髓損傷或截肢等功能受損者,或被看護者屬全癱、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植物人等情形者,發部修正相關規定,3月5日實施。
 相關規定及應備文件,可至勞動力發展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wda.gov.tw)查詢。亦可撥打勞動部服務電話:(02)8995-6000。(資料來源: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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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得

有利有弊。

發言日期:2015/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