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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


民數記 (CNET中譯本)

第 18 章

01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和你的兒子,並你本族的人,要一同擔當干犯聖所的罪孽;你和你的兒子必要擔當干犯祭司職任的罪孽。 02 你要帶你弟兄利未人,就是你祖宗支派的人前來,使他們與你聯合,在你和你的兒子要在法櫃的帳幕前供職的時候服事你。 03 他們要照顧你並照顧全會幕。只是絕不可挨近聖所的器具和壇,否則他們和你們都死亡。 04 他們要與你聯合,要照顧會幕,辦理帳幕一切的事,但不經許可的人不可就近你們。 05 你們要照顧聖所和壇,使忿怒不再臨到以色列人。 06 我親自將你們的弟兄利未人,從以色列人中揀選出來。他們是耶和華給你們的禮物,為要辦理會幕的事。 07 但你和你的兒子要為一切屬壇和幔子內的事。你們要這樣供職。我將祭司的職任給你們當作禮物;但不經許可就近的人必被治死。」 08 耶和華對亞倫說:「看,我已將歸我的舉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的聖物,交付給你,為你的膏立和作為你子孫的例份。 09 以色列人歸給我至聖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其中所有從火中留下的,要是給你和你的子孫的至聖之物。 10 你要在至聖之地吃;凡男丁都可以吃,這對你是至聖的。 11 以色列人所獻的舉祭並搖祭,都是你的。我已賜給你和你的兒女,當作永得的分。凡在你家中的潔淨人都可以吃。 12 凡橄欖油中、新酒中、五穀中至好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的,我都賜給你。 13 凡從他們地上所帶來給耶和華初熟之物,也都要歸與你;你家中的潔淨人都可以吃。 14 以色列中一切專獻的都必歸與你。 15 他們所有奉給耶和華的,無論人或牲畜,凡頭生的都要歸給你。不過頭生的人必要贖出來;不潔淨牲畜頭生的,也要贖出來。 16 當贖的要在一個月大時贖出,要照你所估定的價,按聖所標準的舍客勒,用銀子五舍客勒贖出來(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 17 只是頭生的牛,或是頭生的綿羊和山羊,你必不可贖;他們是聖的。你要把牠們的血灑在壇上,把牠們的脂油焚燒,當作耶和華悅意的馨香。 18 牠的肉必歸你,像被搖的胸、被舉的右腿歸你一樣。 19 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舉祭的聖物,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當作永得的分。這是給你和你的後裔,在耶和華面前作為永遠的鹽約(註:「鹽」即「不廢壞」的意思)。」 20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 21 凡以色列中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為他們所辦會幕的事的酬勞。 22 從今以後,以色列人不可就近會幕,否則他們擔罪而死。 23 惟獨利未人必要辦會幕的事,也要擔當失誤。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 24 但以色列人中的十分之一,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所以我對他們說:『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 25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26 「你告訴利未人說:『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給你們為業的,要從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 27 這舉祭要算為你們場上的穀,又如酒醡的新酒。 28 這樣,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要作舉祭獻給耶和華;從這十分之一中,將所獻給耶和華的舉祭歸給祭司亞倫。 29 給你們的一切禮物,要從其中將至好的,至聖的,獻給耶和華為舉祭。』 30 所以你要對利未人說:『當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奉上,這就算為利未人場上的糧,酒醡的酒。 31 你們和你們家屬隨處可以吃,這是你們的工價,是你們在會幕裡辦事的酬勞。 32 你們必從其中將至好的奉上,而不至因這物擔罪。你們不可褻瀆以色列人的聖物,否則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