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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


利未記 (當代譯本)

第 3 章

01 「如果有人用牛獻作平安祭,必須在耶和華面前獻上毫無殘疾的公牛或母牛。 02 獻祭者要把手放在牛頭上,在會幕門口宰牛。祭司——亞倫的子孫要把牛血灑在祭壇四周。 03 獻祭者要從平安祭中獻上火祭給耶和華。他要取出遮蓋內臟的脂肪和內臟上的脂肪、 04 兩個腎臟和腎臟上靠近腰部的脂肪以及肝葉。 05 祭司要把這一切放在祭壇燃燒的木柴上和燔祭一起焚燒,作為蒙耶和華悅納的馨香火祭。 06 「如果用羊作祭物向耶和華獻平安祭,必須獻毫無殘疾的公羊或母羊。 07 如果獻的是綿羊羔,獻祭者要把羊羔帶到耶和華面前, 08 將手放在羊頭上,在會幕前宰殺。亞倫的子孫要把羊羔的血灑在祭壇四周。 09 獻祭者要從平安祭中取出脂肪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他要從靠近脊椎骨處取下整條肥尾巴、遮蓋內臟的脂肪、 10 兩個腎臟和腎臟上靠近腰部的脂肪以及肝葉。 11 祭司要把這一切放在祭壇上焚燒,作為獻給耶和華的火祭。 12 「如果獻的是山羊,獻祭者要把山羊帶到耶和華面前, 13 將手放在羊頭上,在會幕門口宰殺。祭司要把羊血灑在祭壇四周。 14 獻祭者要取出遮蓋內臟的脂肪和內臟上的脂肪、兩個腎臟和腎臟上面靠近腰部的脂肪以及肝葉,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 15 16 祭司要把這一切放在祭壇上焚燒,作為蒙耶和華悅納的馨香火祭。所有的脂肪都屬於耶和華。 17 你們無論住在哪裡,都不可吃脂肪和血,這是你們世代永遠要遵守的條例。」